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4年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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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4年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略)

传真:0953-(略)

通讯地址: (略) 银河街73号( (略) (略) (略) )

邮编:(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宁夏 (略) 危险废物库房建设项目

(略) 大坝镇国能宁夏 (略) 厂区内

国能大坝 (略)

宁夏 (略)

该项目 (略) 大坝镇国能宁夏 (略) 厂区内, (略) 现有1座库房进行改建,作为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使用,建筑面积60m2,同时拆除该库房东侧原有库棚,新建1座废矿物油贮存库,用于废矿物油暂存,建筑面积150m2。项目总投资(略)元,均为环保投资。

(一)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降尘、降噪及固 (略) 置措施;通过严格落实施工期6个100%要求,控制扬尘产生量,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储存危险废物采取分类储存,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应保证其完整度,避免破损,废矿物油暂存库废气采取负压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略)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贮存库外非(略)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2019)表A.1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正常运营过程无废水产生。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 (略) 置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储存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要求,并做好台账记录、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等工作。

(七)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0032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按照相关要求取得新增排污权指标,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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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略)

传真:0953-(略)

通讯地址: (略) 银河街73号( (略) (略) (略) )

邮编:(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宁夏 (略) 危险废物库房建设项目

(略) 大坝镇国能宁夏 (略) 厂区内

国能大坝 (略)

宁夏 (略)

该项目 (略) 大坝镇国能宁夏 (略) 厂区内, (略) 现有1座库房进行改建,作为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库使用,建筑面积60m2,同时拆除该库房东侧原有库棚,新建1座废矿物油贮存库,用于废矿物油暂存,建筑面积150m2。项目总投资(略)元,均为环保投资。

(一)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降尘、降噪及固 (略) 置措施;通过严格落实施工期6个100%要求,控制扬尘产生量,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储存危险废物采取分类储存,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应保证其完整度,避免破损,废矿物油暂存库废气采取负压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略)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贮存库外非(略)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略)-2019)表A.1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正常运营过程无废水产生。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 (略) 置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储存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要求,并做好台账记录、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等工作。

(七)项目运营期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挥发性有机物0.0032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按照相关要求取得新增排污权指标,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八)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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