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经济开发区新华路以西、泰祥街以南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潍坊经济开发区新华路以西、泰祥街以南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潍坊经 (略) (略) 以西、泰祥街以南2024-J01号地块位于潍坊经 (略) (略) 以西、泰祥 (略) 域,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36.*°,东经E119.*°。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1997年之前为农田,1998年-2017年,调查地块逐渐发展为狐狸养 (略) ,当地农户在此地块进行狐狸养殖,狐狸养殖属于散户养殖,每 (略) ,养殖的规模较小,地块内聚集了当地农民养殖户近百家。 (略) 发展进程的加快, (略) (略) (略) (略) 区, (略) 发展,2017年12月,农户不在此地块养殖。2018年,狐狸养 (略) 进行拆迁。之后一直闲置。地块内无工业活动。目前已经完成了清表,未来规划用于居住及商服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59条第二款规定,“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山东祥和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保部令[2017]72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于2024年6月15-18日开展了地块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工作。

2024年8月13日,将编制完成的《潍坊经 (略) (略) 以西、泰祥街以南2024-J0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上传了土壤调查的国家质控系统,2024年8月15日,该采样方 (略) (略) 审核。

在地块现场踏勘及采样方案审核通过后,地块内西北侧出现土方开挖情况。通过调查,山 (略) 于2024年8月16日将调查地块约180m3左右的土方运至潍坊绿 (略) 北侧闲置空地, (略) 的绿化,通过现场踏勘,该土方目前未使用。

2024年8月22日,对调查地块内土壤进行取样,共布设13个土壤取样点位(含对照点),采取49个土壤样品。

2024年9月13日,对外运土方的堆土进行取样,共布设3个土壤取样点位,采取6个土壤样品。土壤样品由山东祥和 (略) 完成。为保证分析样品准确性,除了实验室经过CMA认证外,仪器按照规定期限检定校准。在进行样品分析时,对全流程进行质量控制,每个测定项目计算结果进行复核,保证分析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综上,土壤共布设15个土壤检测点位,1个检测对照点位,土样样品共计55个,采集了6个的平行样,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氨氮、氰化物、氟化物。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氟化物、氨氮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河北省地方标准限值,所有点位和对照点表层土检测结果均相差不大。

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1个对照检测井,地块地下水采样于2024年8月26日,共采集4个点位。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地下水质量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限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中的限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算获得的风险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本报告经环保部门备案后,调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信息来源:http://**#_np=107_770

潍坊经 (略) (略) 以西、泰祥街以南2024-J01号地块位于潍坊经 (略) (略) 以西、泰祥 (略) 域,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36.*°,东经E119.*°。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1997年之前为农田,1998年-2017年,调查地块逐渐发展为狐狸养 (略) ,当地农户在此地块进行狐狸养殖,狐狸养殖属于散户养殖,每 (略) ,养殖的规模较小,地块内聚集了当地农民养殖户近百家。 (略) 发展进程的加快, (略) (略) (略) (略) 区, (略) 发展,2017年12月,农户不在此地块养殖。2018年,狐狸养 (略) 进行拆迁。之后一直闲置。地块内无工业活动。目前已经完成了清表,未来规划用于居住及商服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59条第二款规定,“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山东祥和 (略) (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环保部令[2017]72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于2024年6月15-18日开展了地块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工作。

2024年8月13日,将编制完成的《潍坊经 (略) (略) 以西、泰祥街以南2024-J0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方案》上传了土壤调查的国家质控系统,2024年8月15日,该采样方 (略) (略) 审核。

在地块现场踏勘及采样方案审核通过后,地块内西北侧出现土方开挖情况。通过调查,山 (略) 于2024年8月16日将调查地块约180m3左右的土方运至潍坊绿 (略) 北侧闲置空地, (略) 的绿化,通过现场踏勘,该土方目前未使用。

2024年8月22日,对调查地块内土壤进行取样,共布设13个土壤取样点位(含对照点),采取49个土壤样品。

2024年9月13日,对外运土方的堆土进行取样,共布设3个土壤取样点位,采取6个土壤样品。土壤样品由山东祥和 (略) 完成。为保证分析样品准确性,除了实验室经过CMA认证外,仪器按照规定期限检定校准。在进行样品分析时,对全流程进行质量控制,每个测定项目计算结果进行复核,保证分析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综上,土壤共布设15个土壤检测点位,1个检测对照点位,土样样品共计55个,采集了6个的平行样,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pH、石油烃(C10-C40)、氨氮、氰化物、氟化物。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氟化物、氨氮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河北省地方标准限值,所有点位和对照点表层土检测结果均相差不大。

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检测点位,1个对照检测井,地块地下水采样于2024年8月26日,共采集4个点位。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地下水质量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限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中的限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算获得的风险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本报告经环保部门备案后,调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信息来源:http://**#_np=107_770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