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10日受理并拟对《河南省华中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万台锥形电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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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10日受理并拟对《河南省华中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万台锥形电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河南省华 (略) 年产#台锥形电机扩建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略) 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省华 (略) 年产#台锥形电机扩建项目

(略) (略) (略) 华豫大道132号(2#、4#、5#车间)

河南 (略)

1.废气

(1)刷漆房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分级要求。

(2)结构车间切割焊接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南侧切割和焊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3)、北侧焊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9)处理后,最终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3)6#车间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4)8#和9#车间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过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5)浸漆烘干、调漆喷漆流平晾干废气经收集后,经过纸盒过滤+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6)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分级要求。

(6)喷塑废气经收集后,经过旋风回收+脉冲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7)固化废气经收集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8)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分级要求。

2.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

3.噪声

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项目新增一般固废包括废金属(2t/a)、喷塑的废粉(0.02t/a)、塑粉废包装(0.2t/a)、废UV灯管(不含汞)(0.02t/a)、废催化剂(0.01t/a)、收尘灰(2.7935t/a),在新建一般固废间(面积100m2)分类暂存,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新增废矿物油桶(0.03t/a)、废沾油手套抹布(0.01t/a)、废活性炭(0.503t/a)、废纸盒(0.1t/a)、废过滤棉(0.05t/a)、废油漆桶(0.01t/a)、废稀释剂桶(0.005t/a)、废固化剂桶(0.005t/a)、废切削液(0.1t/a)、废切削液桶(0.005t/a)、漆渣(0.01t/a)。危废间内分类储存,依托现有危废间(8#车间东南角,25m2),定期交给 (略) 置资质 (略) 置。

(3)生活垃圾

无新增。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河南省华 (略) 年产#台锥形电机扩建项目最终版.docx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河南省华 (略) 年产#台锥形电机扩建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略) 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省华 (略) 年产#台锥形电机扩建项目

(略) (略) (略) 华豫大道132号(2#、4#、5#车间)

河南 (略)

1.废气

(1)刷漆房废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分级要求。

(2)结构车间切割焊接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南侧切割和焊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3)、北侧焊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9)处理后,最终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3)6#车间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4)8#和9#车间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过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5)浸漆烘干、调漆喷漆流平晾干废气经收集后,经过纸盒过滤+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6)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分级要求。

(6)喷塑废气经收集后,经过旋风回收+脉冲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7)固化废气经收集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8)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和工业涂装A级企业绩效分级要求。

2.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

3.噪声

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项目新增一般固废包括废金属(2t/a)、喷塑的废粉(0.02t/a)、塑粉废包装(0.2t/a)、废UV灯管(不含汞)(0.02t/a)、废催化剂(0.01t/a)、收尘灰(2.7935t/a),在新建一般固废间(面积100m2)分类暂存,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新增废矿物油桶(0.03t/a)、废沾油手套抹布(0.01t/a)、废活性炭(0.503t/a)、废纸盒(0.1t/a)、废过滤棉(0.05t/a)、废油漆桶(0.01t/a)、废稀释剂桶(0.005t/a)、废固化剂桶(0.005t/a)、废切削液(0.1t/a)、废切削液桶(0.005t/a)、漆渣(0.01t/a)。危废间内分类储存,依托现有危废间(8#车间东南角,25m2),定期交给 (略) 置资质 (略) 置。

(3)生活垃圾

无新增。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河南省华 (略) 年产#台锥形电机扩建项目最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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