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赤城镇2024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
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赤城镇2024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复
赤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赤城镇2024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蓬赤府〔2024〕4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将你镇屏风村6组集体农用地1.0583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6071公顷,园地0.1997公顷,林地0.1394公顷,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112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1.0583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赤城镇2024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你镇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同时,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赤城镇2024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附件
赤城镇2024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村(社区) | 组 | 总面积 | 农用地 | 未利用地 |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
屏风村 | 6组 | 1.0583 | 1.0583 | 0.6071 | 0.1997 | 0.1394 | 0.1121 | ||
合计 | 1.0583 | 1.0583 | 0.6071 | 0.1997 | 0.1394 | 0.1121 |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是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
赤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赤城镇2024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蓬赤府〔2024〕4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将你镇屏风村6组集体农用地1.0583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6071公顷,园地0.1997公顷,林地0.1394公顷,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112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合计1.0583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赤城镇2024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你镇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同时,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赤城镇2024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附件
赤城镇2024年第2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村(社区) | 组 | 总面积 | 农用地 | 未利用地 |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
屏风村 | 6组 | 1.0583 | 1.0583 | 0.6071 | 0.1997 | 0.1394 | 0.1121 | ||
合计 | 1.0583 | 1.0583 | 0.6071 | 0.1997 | 0.1394 | 0.1121 |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是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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