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分配平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1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工作经费的通知贺平卫字〔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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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分配平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1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工作经费的通知贺平卫字〔2021〕20号

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分配平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1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工作经费的通知(贺平卫字〔2021〕20号)
2021-11-22 18:30 来源: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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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略) 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 (略) (略)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 (略) 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的精神(贺财社〔2019〕57号),为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人均1元的标准从70元中提取部分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购买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为 (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略) 2020年常住人口数41.#人计算,以1元/每人的标准,在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取出41.#元, (略) 针对各专业机构负责的项目进行分配。 (略) 占20%、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占70%、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占10%。(详见附件1)。由各基层医疗 (略) (略) 、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等机构购买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服务,签署相关协议(详见附件2)并按照附表资金支付给相关专业机构。


附件:1. (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付2021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工作经费分配表

2.20 (略) (略)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协议书

3. (略) (略)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 (略) 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略) (略) (略)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20 (略) (略)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协议书


#方: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方: (略) (略)

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 (略) 卫生健康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函》(桂卫函〔2019〕660号)、《 (略) (略)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 (略) 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贺财社〔2019〕5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人均1元的标准从70元中提取部分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购买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方购买#方开展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方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内容。如上级对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有增多或考核要求有变动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2.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 (略) 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自觉接受#方提供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工作。对#方提出的指导建议、整改意见,要及时改进。

3.#方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对#方进行考核,#方对考核结果有疑议, (略) (略) 反映。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上级实施方案要求,向#方的妇幼人员提供每年2次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技能培训。由于#方原因没有指派专门的妇幼人员参加培训的,视等同为已完成培训。

2.向#方提供日常的工作督导和《桂妇儿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工作,日常督导和信息管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方提出建议、整改要求,并督促指导#方及时改进。#方没有及时改进,年度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方不承担责任。

3.按区 (略) 的工作布置,按考核方案要求完成绩效评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报告,自 (略) (略) 的监督。

4.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协定的工作任务, (略) (略) 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

5. (略) 服务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持有不同意见时,有向上级反映的权利。

6.加强业务学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方购买#方开展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方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略) 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内容。如上级对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有增多或考核要求有变动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2.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 (略) 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自觉接受#方提供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工作。对#方提出的指导建议、整改意见,要及时改进。

3.#方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对#方进行考核,#方对考核结果有疑议, (略) (略) 反映。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指南(2018年)》和上级实施方案要求,向#方提供每年1次的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略) 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技能培训,由于#方原因没有指派专门的公共卫生、防疫人员参加培训的,视等同为已完成培训。

2.向#方提供日常的工作督导和信息管理工作,日常督导(2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略) 理工作督导,4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督导)和信息管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方提出建议、整改要求,并督促指导#方及时改进。#方没有及时改进,年度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方不承担责任。

3.按区 (略) 的工作布置,按考核方案要求完成绩效评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报告,自 (略) (略) 的监督。

4.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协定的工作任务, (略) (略) 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

5. (略) 服务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持有不同意见时,有向上级反映的权利。

6.加强业务学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方购买#方开展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需明确#方提供服务的内容、目标要求及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如上级对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有增多或考核要求有变动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2.对#方开展的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对#方

进行业务督导和工作部署,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沟通和共享。

3.每年不少于4次对#方进行督查,对#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建议,并督促#方及时改进。

4.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对#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购买补助资金。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略) 内居民提供#方购买的服务项目服务,完成年度工作,经#方考核后获得相应补助资金。

2.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协定的工作任务,定期向#方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方的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

3. (略) 服务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持有不同意见时,有向上级反映的权利。

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服务项目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购买服务内容

经双方协商,#方向#方购买服务内容如下:

1.2021年#方承担X(镇)合计X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1.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诊疗、医疗机构、计划生育等机构的本底资料;2.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巡查;3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统计信息报送工作;4.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工作;5.做好卫生监督协管站的业务指导工作;6. (略) 交办的食品安全等其他工作任务)。2021年合计购买#方服务费用为元,支付购买服务费用时,将扣除#方为#方承担的成本,具体成本费用另行核算。

2.#方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承担的服务内容。

3.若检查发现#方有弄虚作假者,评定为不合格,并终止支付服务费用。

四、不可抗力因素

在协议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不能履行其职责,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因国家或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策有调整的,#方应当在15日内告知#方,并按上级调整的政策执行。

五、争议及风险解决

对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对服务中发生的风险由服务提供者自行承担。如 (略) 考核由于指导机构指导不到位项目被扣减资金的,该项目由##双方按8:2比例承担。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2021年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 月31日止。

七、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区 (略) 报备一份。


# 方: #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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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分配平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1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工作经费的通知(贺平卫字〔2021〕20号)
2021-11-22 18:30 来源: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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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略) 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 (略) (略)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 (略) 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的精神(贺财社〔2019〕57号),为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人均1元的标准从70元中提取部分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购买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为 (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略) 2020年常住人口数41.#人计算,以1元/每人的标准,在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取出41.#元, (略) 针对各专业机构负责的项目进行分配。 (略) 占20%、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占70%、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占10%。(详见附件1)。由各基层医疗 (略) (略) 、区疾控中心、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等机构购买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服务,签署相关协议(详见附件2)并按照附表资金支付给相关专业机构。


附件:1. (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付2021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工作经费分配表

2.20 (略) (略)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协议书

3. (略) (略)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 (略) 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略) (略) (略)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20 (略) (略)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协议书


#方: (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方: (略) (略)

根据《 (略) 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 (略) 卫生健康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函》(桂卫函〔2019〕660号)、《 (略) (略)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 (略) 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贺财社〔2019〕5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人均1元的标准从70元中提取部分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购买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方购买#方开展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方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内容。如上级对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有增多或考核要求有变动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2.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 (略) 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自觉接受#方提供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工作。对#方提出的指导建议、整改意见,要及时改进。

3.#方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对#方进行考核,#方对考核结果有疑议, (略) (略) 反映。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上级实施方案要求,向#方的妇幼人员提供每年2次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技能培训。由于#方原因没有指派专门的妇幼人员参加培训的,视等同为已完成培训。

2.向#方提供日常的工作督导和《桂妇儿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工作,日常督导和信息管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方提出建议、整改要求,并督促指导#方及时改进。#方没有及时改进,年度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方不承担责任。

3.按区 (略) 的工作布置,按考核方案要求完成绩效评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报告,自 (略) (略) 的监督。

4.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协定的工作任务, (略) (略) 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

5. (略) 服务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持有不同意见时,有向上级反映的权利。

6.加强业务学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方购买#方开展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方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略) 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内容。如上级对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有增多或考核要求有变动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2.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 (略) 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自觉接受#方提供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工作。对#方提出的指导建议、整改意见,要及时改进。

3.#方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对#方进行考核,#方对考核结果有疑议, (略) (略) 反映。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指南(2018年)》和上级实施方案要求,向#方提供每年1次的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略) 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技能培训,由于#方原因没有指派专门的公共卫生、防疫人员参加培训的,视等同为已完成培训。

2.向#方提供日常的工作督导和信息管理工作,日常督导(2次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略) 理工作督导,4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督导)和信息管理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方提出建议、整改要求,并督促指导#方及时改进。#方没有及时改进,年度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方不承担责任。

3.按区 (略) 的工作布置,按考核方案要求完成绩效评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报告,自 (略) (略) 的监督。

4.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协定的工作任务, (略) (略) 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

5. (略) 服务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持有不同意见时,有向上级反映的权利。

6.加强业务学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方购买#方开展的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服务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需明确#方提供服务的内容、目标要求及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如上级对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有增多或考核要求有变动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2.对#方开展的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对#方

进行业务督导和工作部署,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沟通和共享。

3.每年不少于4次对#方进行督查,对#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建议,并督促#方及时改进。

4.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公示”的原则对#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购买补助资金。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略) 内居民提供#方购买的服务项目服务,完成年度工作,经#方考核后获得相应补助资金。

2.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协定的工作任务,定期向#方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方的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

3. (略) 服务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持有不同意见时,有向上级反映的权利。

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服务项目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购买服务内容

经双方协商,#方向#方购买服务内容如下:

1.2021年#方承担X(镇)合计X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1.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诊疗、医疗机构、计划生育等机构的本底资料;2.开展日常性卫生监督巡查;3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统计信息报送工作;4.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整治工作;5.做好卫生监督协管站的业务指导工作;6. (略) 交办的食品安全等其他工作任务)。2021年合计购买#方服务费用为元,支付购买服务费用时,将扣除#方为#方承担的成本,具体成本费用另行核算。

2.#方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承担的服务内容。

3.若检查发现#方有弄虚作假者,评定为不合格,并终止支付服务费用。

四、不可抗力因素

在协议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不能履行其职责,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因国家或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策有调整的,#方应当在15日内告知#方,并按上级调整的政策执行。

五、争议及风险解决

对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对服务中发生的风险由服务提供者自行承担。如 (略) 考核由于指导机构指导不到位项目被扣减资金的,该项目由##双方按8:2比例承担。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2021年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 月31日止。

七、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区 (略) 报备一份。


# 方: #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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