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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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

水保验收
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11

2018年1月,《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 (略) (略) 花东镇河联经济联合社、 (略) (略) 花东镇秀塘经济联合社自主开展了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委托广州 (略) 完成了《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4年9月 (略) (略) 组织召开了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 (略) ,及方案编制、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认为:建设单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设计;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永钱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略) (略) 花东镇河联经济联合社 (略) (略) 花东镇秀塘经济联合社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东省/ (略) / (略)

备注:

,广东, (略) , (略) ,广州
水保验收
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11

2018年1月,《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 (略) (略) 花东镇河联经济联合社、 (略) (略) 花东镇秀塘经济联合社自主开展了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委托广州 (略) 完成了《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4年9月 (略) (略) 组织召开了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 (略) ,及方案编制、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认为:建设单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设计;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秀塘村、河联村商业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永钱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略) (略) 花东镇河联经济联合社 (略) (略) 花东镇秀塘经济联合社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 (略)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东省/ (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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