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鹿寨县导江乡黄坭村南香屯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m2,建筑面积约*m2,主要建设鸡舍,配套建设办 (略) 、 (略) 等。建成后年出栏肉鸡*羽。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1)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http://**,提取码:kh2d。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反馈,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下载链接:http://**_*.html。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鹿寨县 (略)
通讯地址:鹿寨县导江乡黄坭村南香屯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
2、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路50号鑫中联大厦1栋1单元5-12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鹿寨县众兴禽业有限责任公
2024年10月11日
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鹿寨县养鸡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鹿寨县导江乡黄坭村南香屯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m2,建筑面积约*m2,主要建设鸡舍,配套建设办 (略) 、 (略) 等。建成后年出栏肉鸡*羽。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1)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http://**,提取码:kh2d。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查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反馈,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下载链接:http://**_*.html。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鹿寨县 (略)
通讯地址:鹿寨县导江乡黄坭村南香屯
联系人:*工
联系电话:*
2、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 (略)
通讯地址: (略) 路50号鑫中联大厦1栋1单元5-12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鹿寨县众兴禽业有限责任公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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