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建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绵阳至遂宁段2号钢筋加工厂及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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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建绵阳至遂宁至内江铁路绵阳至遂宁段2号钢筋加工厂及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中铁 (略) (略) 陕西分公司 (略) 站前4标指挥部:

你公司关于《新建绵阳至遂宁 (略) 绵阳至遂宁段2号钢筋加工厂及便道临时用地的请示》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铁 (略) (略) 陕西分公司 (略) 站前4标指挥部使用大英县隆盛镇五莲村2组的1.5123公顷土地,其中园地1.4639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4公顷作为新建绵阳至遂宁 (略) 绵阳至遂宁段2号钢筋加工厂及便道的临时用地,用于钢筋加工和便道用途。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依法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该宗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从本批复之日起计算。使用期届满,你公司应按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自行拆除该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和环境质量,复垦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者。

此复。


大英县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29日


中铁 (略) (略) 陕西分公司 (略) 站前4标指挥部:

你公司关于《新建绵阳至遂宁 (略) 绵阳至遂宁段2号钢筋加工厂及便道临时用地的请示》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铁 (略) (略) 陕西分公司 (略) 站前4标指挥部使用大英县隆盛镇五莲村2组的1.5123公顷土地,其中园地1.4639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4公顷作为新建绵阳至遂宁 (略) 绵阳至遂宁段2号钢筋加工厂及便道的临时用地,用于钢筋加工和便道用途。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依法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该宗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从本批复之日起计算。使用期届满,你公司应按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自行拆除该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和环境质量,复垦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者。

此复。


大英县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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