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1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1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2024年10月11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关于委 (略) 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将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略) 传真:0472-(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沙河镇建新街3号((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略)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 (略) (略) 麻池镇永茂泉村 | (略)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生产能力(略)m3/年,每条生产线配备1套三一120型混凝土搅拌机(置于封闭式搅拌楼内, (略) 理能力120m3/h),共2套。每条混凝土生产线包括 (略) 理、配料、输送、搅拌、出料系统、计量设施、电气控制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略)立方米混凝土。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一)废气: 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骨料投料、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泥、粉煤灰呼吸粉尘;搅拌楼作业粉尘;骨料装卸粉尘;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 搅拌楼作业粉尘经搅拌机上方集气罩+脉冲式布袋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经顶部自带的脉冲式布袋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骨料装卸粉尘经洒水抑尘、全封闭厂房控制后无组织排放;骨料投料粉尘经全封闭厂房控制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忽略不计;粉料通过密闭管道投料,无粉尘排放;骨料输送皮带 (略) 理,粉尘排放量忽略不计;运输粉尘经苫布遮盖、道路硬化、洒水抑尘 (略) 理后忽略不计。 经核算分析,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及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后 (略) 及骨料堆场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万水泉水质净化厂。 (三)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风机、泵类等运转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 (略) 理过程产生的废布袋,废布袋更换后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包括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收 (略) 内设置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024年10月11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关于委 (略) 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将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略) 传真:0472-(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沙河镇建新街3号((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略)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 (略) (略) 麻池镇永茂泉村 | (略)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生产能力(略)m3/年,每条生产线配备1套三一120型混凝土搅拌机(置于封闭式搅拌楼内, (略) 理能力120m3/h),共2套。每条混凝土生产线包括 (略) 理、配料、输送、搅拌、出料系统、计量设施、电气控制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略)立方米混凝土。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一)废气: 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骨料投料、皮带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泥、粉煤灰呼吸粉尘;搅拌楼作业粉尘;骨料装卸粉尘;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 搅拌楼作业粉尘经搅拌机上方集气罩+脉冲式布袋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粉煤灰筒仓呼吸粉尘经顶部自带的脉冲式布袋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骨料装卸粉尘经洒水抑尘、全封闭厂房控制后无组织排放;骨料投料粉尘经全封闭厂房控制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忽略不计;粉料通过密闭管道投料,无粉尘排放;骨料输送皮带 (略) 理,粉尘排放量忽略不计;运输粉尘经苫布遮盖、道路硬化、洒水抑尘 (略) 理后忽略不计。 经核算分析,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及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后 (略) 及骨料堆场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万水泉水质净化厂。 (三)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风机、泵类等运转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 (略) 理过程产生的废布袋,废布袋更换后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包括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2023)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收 (略) 内设置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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