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土告字〔2024〕9号、庆土告字〔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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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土告字〔2024〕9号、庆土告字〔2024〕10号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土告字〔2024〕9号、庆土告字〔2024〕10号)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9-30 11:32:39 来源单位: 县自然资 (略) 作者: 编辑: 吴云梅 点击数: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自然资 (略) 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和庆元大桥东侧松源溪北侧B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1

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

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

*.87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

地(零售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2.35

≤2.5

≤30%

≥30%

6200

1860

*元的

整数倍

2

庆元大桥东侧松源溪

北侧B01地块

庆 (略) 区块

*.59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

地(零售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1.0

≤1.6

≤30%

≥30%

7300

3650

*元的

整数倍

注:1.土地面积均以实测为准;2.人防设施建设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本地块竞买: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具有 (略) 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 (略) 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 (略)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与庆元县自然资 (略) 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

(一)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16:30至2024年10月21日9:30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30;

(二)庆元大桥东侧松源溪北侧B01地块: 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16:30至2024年10月21日9:00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00。

六、拍卖地点及时间: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 (略) ;

(二)拍卖时间:

1.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2024年10月21日10:30至最高价产生;

2. 庆元大桥东侧松源溪北侧B01地块:2024年10月21日10:0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二)庆元县自然资 (略) 利用科(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三)该地块供地条件为现状供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四)本次拍卖均不设出让底价。

(五)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受让人在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项目动工建设前必须根据《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103号)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按规定缴纳耕作土剥离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九)项目建设涉及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受让人应依法依规做好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勘查、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开挖、运输、堆放和价值评估等工作,其中项目产生的砂石资源多余量经价值审查后交由相关部门在浙江(丽水) (略) 公开出让。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

联 系 人:范先生

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30日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土告字〔2024〕9号、庆土告字〔2024〕10号)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9-30 11:32:39 来源单位: 县自然资 (略) 作者: 编辑: 吴云梅 点击数:

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自然资 (略) 决定通过浙江省自然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和庆元大桥东侧松源溪北侧B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1

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

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

*.87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

地(零售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2.35

≤2.5

≤30%

≥30%

6200

1860

*元的

整数倍

2

庆元大桥东侧松源溪

北侧B01地块

庆 (略) 区块

*.59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

地(零售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1.0

≤1.6

≤30%

≥30%

7300

3650

*元的

整数倍

注:1.土地面积均以实测为准;2.人防设施建设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本地块竞买: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具有 (略) 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为 (略) 的除外),在申请报名时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根据出让结果, (略)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与庆元县自然资 (略) 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

(一)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16:30至2024年10月21日9:30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30;

(二)庆元大桥东侧松源溪北侧B01地块: 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30日16:30至2024年10月21日9:00登录浙江省自然 (略) 按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00。

六、拍卖地点及时间: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自然 (略) ;

(二)拍卖时间:

1.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2024年10月21日10:30至最高价产生;

2. 庆元大桥东侧松源溪北侧B01地块:2024年10月21日10:0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 (略) 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二)庆元县自然资 (略) 利用科(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负责接受咨询。

(三)该地块供地条件为现状供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

(四)本次拍卖均不设出让底价。

(五)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七)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 (略) 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受让人在庆元县屏都 (略) *-B地块项目动工建设前必须根据《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103号)实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土剥离再利用,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按规定缴纳耕作土剥离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九)项目建设涉及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受让人应依法依规做好地下空间砂石资源勘查、综合利用方案编制、开挖、运输、堆放和价值评估等工作,其中项目产生的砂石资源多余量经价值审查后交由相关部门在浙江(丽水) (略) 公开出让。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0578-*

联 系 人:范先生

庆元县自然资 (略)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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