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50吨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关于《年产50吨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50吨可发性聚苯(略)烯泡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芮城县人民之家
联系电话:0359-(略)
邮 编:(略)
项目名称: (略) 年产50吨可发性聚苯(略)烯泡沫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芮城县古魏镇工业东街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清 (略)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32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 432平方米,办公室200平方米。配置EPS泡沫成型机3台、EPS泡沫发料机1台及配套设施,年产聚苯(略)烯泡沫50吨。该项目总投资为(略)元,其中环保投资为(略)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含非(略)烷总烃、恶臭气体、苯(略)烯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DA001达标排放。
有组织非(略)烷总烃、苯(略)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排放标准;
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2019)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边界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 年修改单)表9排放标准,苯(略)烯、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
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泡沫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给有资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属于重 (略) ,等效粘土防渗层不低于 6.0m 厚,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50吨可发性聚苯(略)烯泡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芮城县人民之家
联系电话:0359-(略)
邮 编:(略)
项目名称: (略) 年产50吨可发性聚苯(略)烯泡沫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芮城县古魏镇工业东街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清 (略)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32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 432平方米,办公室200平方米。配置EPS泡沫成型机3台、EPS泡沫发料机1台及配套设施,年产聚苯(略)烯泡沫50吨。该项目总投资为(略)元,其中环保投资为(略)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含非(略)烷总烃、恶臭气体、苯(略)烯废气经“干式过滤器+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DA001达标排放。
有组织非(略)烷总烃、苯(略)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排放标准;
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2019)特别排放限值;
企业边界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 年修改单)表9排放标准,苯(略)烯、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
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泡沫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给有资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属于重 (略) ,等效粘土防渗层不低于 6.0m 厚,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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