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山苍子等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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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山苍子等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山苍子等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712 号)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山苍子等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南府函〔2024〕68 号 ),原则同意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山苍子等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405-#-04-01-#)。
二、建设地点:位于连南县域各镇。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造林种植总规模#亩(其中:涡水镇约1500亩、大麦山镇约2000亩、三排镇约2000亩、寨岗镇约3000亩、大坪镇约2000亩、香坪镇约2500亩、三江镇约2000亩),主要是土地整理、土壤改良、苗圃基地建设及树苗种植、护林道、生产便道、初深加工厂建设2000平方米、苗圃 (略) 、研发中心1000平方米等。
四、估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9462.#元(其中:造林作业费8206.#元 ),资金来源 (略) 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 (略) 发展)分三年安排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3年,分期建设:计划2024年3月动工,至2027年3月竣工。
六、建设单位: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九、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山苍子等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712 号)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府〔2021〕33 号文印发)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启动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山苍子等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南府函〔2024〕68 号 ),原则同意岭南民族特色高质量发展廊道——连南山苍子等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405-#-04-01-#)。
二、建设地点:位于连南县域各镇。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造林种植总规模#亩(其中:涡水镇约1500亩、大麦山镇约2000亩、三排镇约2000亩、寨岗镇约3000亩、大坪镇约2000亩、香坪镇约2500亩、三江镇约2000亩),主要是土地整理、土壤改良、苗圃基地建设及树苗种植、护林道、生产便道、初深加工厂建设2000平方米、苗圃 (略) 、研发中心1000平方米等。
四、估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9462.#元(其中:造林作业费8206.#元 ),资金来源 (略) 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 (略) 发展)分三年安排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3年,分期建设:计划2024年3月动工,至2027年3月竣工。
六、建设单位: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八、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及时履行项目概算相关审批流程。
九、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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