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底市中心城区涟钢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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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中心城区涟钢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娄发改行审〔2024〕8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娄底市中心城区涟钢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住房和 (略) :

《关 (略) (略) 涟 (略) 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娄建呈〔2024〕46号)、时代 (略) 编制的《 (略) (略) 涟 (略) 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略) 出具的《 (略)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 (略) (略) 排水防涝工程的意见》、《 (略) (略) 涟 (略) 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娄政投评〔2024〕2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 (略) 内涝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根据《 (略) 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娄政发〔2023〕7号)、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同 (略) (略) 涟 (略) 排水防涝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 (略) 涟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米,管网监测点6个,检查井458座,双平箅雨水口916座及配 (略) 破损及恢复等。

三、项目法人: (略) 住房和 (略) 。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工作;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 (略) 场秩序、监督 (略) 场的责任;指 (略) 建筑活动; (略) 政基础设施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调度和考核工作, (略) (略) (略) 建设管理; (略) (略) 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略) 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为#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预备费#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按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代建制,原则上采取全程代建方式。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涟 (略) 排水防涝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中标

候选人公示媒介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核准意见说明:

招标事项一经核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8月30日

娄发改行审〔2024〕8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娄底市中心城区涟钢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住房和 (略) :

《关 (略) (略) 涟 (略) 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娄建呈〔2024〕46号)、时代 (略) 编制的《 (略) (略) 涟 (略) 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略) 出具的《 (略) (略) 政府常务会议审 (略) (略) 排水防涝工程的意见》、《 (略) (略) 涟 (略) 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娄政投评〔2024〕2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 (略) 内涝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根据《 (略) 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娄政发〔2023〕7号)、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同 (略) (略) 涟 (略) 排水防涝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 (略) 涟 (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米,管网监测点6个,检查井458座,双平箅雨水口916座及配 (略) 破损及恢复等。

三、项目法人: (略) 住房和 (略) 。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工作;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参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 (略) 场秩序、监督 (略) 场的责任;指 (略) 建筑活动; (略) 政基础设施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略) 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调度和考核工作, (略) (略) (略) 建设管理; (略) (略) 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略) 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为#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预备费#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按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代建制,原则上采取全程代建方式。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涟 (略) 排水防涝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中标

候选人公示媒介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湖南省招 (略)

(略) 公共 (略)

核准意见说明:

招标事项一经核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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