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六十七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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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六十七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为落实第四师六十七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团场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 (略) 健康、有序地进行改造、开发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四师六十七团组织编制了《第四 (略) 六十七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现将该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规划范围为 (略) , (略) ,东至S313,西到G219的城镇开发边 (略) 域,规划面积为1.93平方千米。

二、规划传导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落实师级规划传导, (略) 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95.02公顷,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永久基本农田,无耕地保护目标,无历史文化保护线。

三、规模

服务人口:1.(略)人。

用地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192.8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9.28公顷,占总用地的30.7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9.32公顷,占总用地的10.01%,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7.59公顷,占总用地的9.12%,工矿用地面积37.20公顷,占总用地的19.28%,仓储用地面积10.66公顷,占总用地的5.5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9.27公顷,占总用地的15.17%,公用设施用地面积8.63公顷,占总用地的4.4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9.73公顷,占总用地的5.05%,特殊用地面积1.09公顷,占总用地的0.56%,(略)地水域面积0.13公顷,占总用地的0.07%。

规划单元: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划分1个城镇单元,为以居住、工业、公共服务和商业服 (略) (略) 。

四、公共服务设施

(一)教育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中小学及幼儿园,提升教育水平。建立连队与 (略) (略) ,满足连队上学需求。

(二)文化设施

规划改造扩建六十七团文化活动中心。

(三)体育设施

规划新建全民健身中心和风雨活动室,在公园与广场等开敞空间设置体育健身点。

(四)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改扩建 (略) 。 (略) 生活圈配建 (略) 卫生服务站。

(五)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改扩建六 (略) ,新建六十 (略)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五、蓝绿空间

(一)绿地与开敞空间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6.7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5.84平方米/人。规划保留 (略) 中心公园, (略) (略) 新建一个公园。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3.02公顷。 (略) (略) (略) (略) 两侧防护绿化带控制宽度为10米, (略) (略) 仓储用地西侧与南侧防护绿化带控制宽度为15—25米。

(二)水系

规划范围内沟渠0.13公顷,为现状城镇北侧沟渠。

六、综合交通

规划确立了“三横四纵” (略) 结构,“三横” (略) 、 (略) 、 (略) ,“四纵”: (略) 、 (略) 、 (略) 、 (略) 。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0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来函至新疆维吾 (略) 伊犁 (略) 67 (略) 2号;

2.*@*q.com;

3.联系电话:0999-(略)。

为落实第四师六十七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团场规划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 (略) 健康、有序地进行改造、开发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第四师六十七团组织编制了《第四 (略) 六十七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现将该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规划范围为 (略) , (略) ,东至S313,西到G219的城镇开发边 (略) 域,规划面积为1.93平方千米。

二、规划传导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落实师级规划传导, (略) 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95.02公顷,无生态保护红线,无永久基本农田,无耕地保护目标,无历史文化保护线。

三、规模

服务人口:1.(略)人。

用地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192.8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9.28公顷,占总用地的30.7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9.32公顷,占总用地的10.01%,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7.59公顷,占总用地的9.12%,工矿用地面积37.20公顷,占总用地的19.28%,仓储用地面积10.66公顷,占总用地的5.53%,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9.27公顷,占总用地的15.17%,公用设施用地面积8.63公顷,占总用地的4.4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9.73公顷,占总用地的5.05%,特殊用地面积1.09公顷,占总用地的0.56%,(略)地水域面积0.13公顷,占总用地的0.07%。

规划单元: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划分1个城镇单元,为以居住、工业、公共服务和商业服 (略) (略) 。

四、公共服务设施

(一)教育设施

规划保留现状中小学及幼儿园,提升教育水平。建立连队与 (略) (略) ,满足连队上学需求。

(二)文化设施

规划改造扩建六十七团文化活动中心。

(三)体育设施

规划新建全民健身中心和风雨活动室,在公园与广场等开敞空间设置体育健身点。

(四)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改扩建 (略) 。 (略) 生活圈配建 (略) 卫生服务站。

(五)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改扩建六 (略) ,新建六十 (略)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五、蓝绿空间

(一)绿地与开敞空间

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面积6.7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5.84平方米/人。规划保留 (略) 中心公园, (略) (略) 新建一个公园。

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3.02公顷。 (略) (略) (略) (略) 两侧防护绿化带控制宽度为10米, (略) (略) 仓储用地西侧与南侧防护绿化带控制宽度为15—25米。

(二)水系

规划范围内沟渠0.13公顷,为现状城镇北侧沟渠。

六、综合交通

规划确立了“三横四纵” (略) 结构,“三横” (略) 、 (略) 、 (略) ,“四纵”: (略) 、 (略) 、 (略) 、 (略) 。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0日前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来函至新疆维吾 (略) 伊犁 (略) 67 (略)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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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系电话:099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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