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调整梅龙镇集团及新设公司董事人选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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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调整梅龙镇集团及新设公司董事人选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调整梅龙镇集团及新设公司董事人选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调整梅龙镇集团及新设公司董事人选的批复

中共上海静安 (略) 支部委员会、上海静安 (略) :

你公司《关于变更 (略) 董事等相关工作的请示》( (略) 发〔2024〕第11号)已收悉。

经区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以下事项:

一、免去乐嘉明同志 (略) 董事职务;

二、邓捷同志作为 (略) (略) 董事人选。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特此批复。

(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调整梅龙镇集团及新设公司董事人选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静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调整梅龙镇集团及新设公司董事人选的批复

中共上海静安 (略) 支部委员会、上海静安 (略) :

你公司《关于变更 (略) 董事等相关工作的请示》( (略) 发〔2024〕第11号)已收悉。

经区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以下事项:

一、免去乐嘉明同志 (略) 董事职务;

二、邓捷同志作为 (略) (略) 董事人选。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特此批复。

(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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