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韦茨环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玻璃纤维增强光热固性树脂基复合材料
朔韦茨环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玻璃纤维增强光热固性树脂基复合材料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玻璃纤维增强光热固性树脂基复合材料
建设地点: (略) (略) 城北工 (略) 11号
建设单位:朔韦茨环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江苏 (略)
编制人员:张妍(##)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城北工 (略) 11号(租赁 (略) 空置厂房3875.28m2),总投资额#元(环保投资#元),主体工程改建生产车间一座,贮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部分依托利用现有或同步新建,购置树脂混合机、玻纤树脂混合机、管道修复膜生产线等设施设备6台(套),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7-#-89-01-#)。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须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产品、生产设备及工艺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2. (略) 现有雨水、 (略) 分类系统,配建匹配的雨水、污 (略) 理排放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性工艺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隔油 (略) 理设施,处理后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 (略) (略) 理 (略) 理,其中氨氮和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要求。
3.严格控制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治理 (略) 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混料拌合、浸润、缠绕、覆膜、清洗等工序均须密闭负压设计建设,各工序整体匹配新建“ (略) 域负压收集系统+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1#排气筒”处理设施,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废气收集率、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所列要求。
4. (略) 及周围绿化,减少恶臭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实行清洁生产审计,提升原料及能源利用控制水平,减少产污环节及其污染物产生量,实施ISO#环境管理体系。
四、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 (略) 站公开相关信息,并依法调整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略) 。
联系地址: (略) (略) 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玻璃纤维增强光热固性树脂基复合材料
建设地点: (略) (略) 城北工 (略) 11号
建设单位:朔韦茨环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江苏 (略)
编制人员:张妍(##)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城北工 (略) 11号(租赁 (略) 空置厂房3875.28m2),总投资额#元(环保投资#元),主体工程改建生产车间一座,贮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部分依托利用现有或同步新建,购置树脂混合机、玻纤树脂混合机、管道修复膜生产线等设施设备6台(套),项目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7-#-89-01-#)。
二、项目的设计、建设及生产运营管理须认真落实《报告表》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产品、生产设备及工艺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2. (略) 现有雨水、 (略) 分类系统,配建匹配的雨水、污 (略) 理排放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性工艺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依托现有隔油 (略) 理设施,处理后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 (略) (略) 理 (略) 理,其中氨氮和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要求。
3.严格控制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治理 (略) 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混料拌合、浸润、缠绕、覆膜、清洗等工序均须密闭负压设计建设,各工序整体匹配新建“ (略) 域负压收集系统+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1#排气筒”处理设施,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废气收集率、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所列要求。
4. (略) 及周围绿化,减少恶臭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实行清洁生产审计,提升原料及能源利用控制水平,减少产污环节及其污染物产生量,实施ISO#环境管理体系。
四、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生产工艺等如发生重大改变,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主体工程投入调试生产前应在国家环保自主 (略) 站公开相关信息,并依法调整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生产调试期间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逾期未验收或无证排污,将由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略) 。
联系地址: (略) (略) 投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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