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 (略) 贺兰县,主要涉及常信乡、立岗镇、习岗镇等。2024年8月16日,贺兰县发 (略) 以贺发改复〔2024〕116号对本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403-(略)-19-01-(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态护岸36.83km(单侧长度),其中第四排水沟生态护岸20.93km,第五排水沟生态护岸10.45km,四一分沟生态护岸5.45km;清淤疏浚27.6km,清理淤泥5.(略)m3,其中第四排水沟清淤15.52km,第五排水沟清淤7.18km,四一分沟清淤4.9km;河道垃圾清理19.04km,清理河道漂浮物1.(略)t,其中第四排水沟清理长8.12km,第五排水沟清理长5.72km,四一分沟清理长1.84km,红旗沟清理长3.36km;生态沟渠1.0km,位于第五排水沟桩号2+500~3+500,布设太阳能曝气机8台。施工期间,布设施工 (略) ,占地面积为1.50hm2,布设弃 (略) ,占地面积为5.34hm2。本项目由沟道治 (略) 、施 (略) 和 (略) 3个 (略) 组成。

本项目总占地54.52hm2,其中永久占地47.68hm2,临时占地6.84hm2,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草地。项目总投资6005.(略)元,其中土建投资5910.(略)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10月完工建成,总工期1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项目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4.52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 (略) 二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 (略) 及措 (略) 。

(六)基本 (略) 防 (略) 。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方法。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400.(略)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四)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和落实的水土保持相关资料报送到贺 (略) ,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等进行,并向贺 (略) 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贺兰县审批 (略)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 (略) 贺兰县,主要涉及常信乡、立岗镇、习岗镇等。2024年8月16日,贺兰县发 (略) 以贺发改复〔2024〕116号对本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403-(略)-19-01-(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态护岸36.83km(单侧长度),其中第四排水沟生态护岸20.93km,第五排水沟生态护岸10.45km,四一分沟生态护岸5.45km;清淤疏浚27.6km,清理淤泥5.(略)m3,其中第四排水沟清淤15.52km,第五排水沟清淤7.18km,四一分沟清淤4.9km;河道垃圾清理19.04km,清理河道漂浮物1.(略)t,其中第四排水沟清理长8.12km,第五排水沟清理长5.72km,四一分沟清理长1.84km,红旗沟清理长3.36km;生态沟渠1.0km,位于第五排水沟桩号2+500~3+500,布设太阳能曝气机8台。施工期间,布设施工 (略) ,占地面积为1.50hm2,布设弃 (略) ,占地面积为5.34hm2。本项目由沟道治 (略) 、施 (略) 和 (略) 3个 (略) 组成。

本项目总占地54.52hm2,其中永久占地47.68hm2,临时占地6.84hm2,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草地。项目总投资6005.(略)元,其中土建投资5910.(略)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10月完工建成,总工期1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项目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4.52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 (略) 二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 (略) 及措 (略) 。

(六)基本 (略) 防 (略) 。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方法。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400.(略)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十)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四)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和落实的水土保持相关资料报送到贺 (略) ,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等进行,并向贺 (略) 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贺兰县重点入黄排水沟(第四、第五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贺兰县审批 (略)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