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8万吨含锑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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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8万吨含锑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略)吨含锑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洛宁县先进制造 (略) 景 (略) (略) (略) 交叉口南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投资(略)万元。本项目新增标准化厂房、事故池及地面防渗等基础设施工程,并对原有厂房及生产线进行技术化改造。新建浸出车间,购置地磅、大型锅炉、变压器、化验室器具、电动叉车、挖掘机等新型智能设备,配备流态化浸出系统、流态化洗涤系统、阴极锑生产系统、 (略) 理系统、焦锑酸钠回收系统、硫代硫酸钠系统等,采用含锑金精矿采选——流态化浸出硫化锑——流态化洗涤——过滤(金精矿)——滤液——电积后的废液返回作为浸出剂,另一部分电积废液经空气氧化——蒸发浓缩——过滤等(以充分回收锑)——过滤(焦锑酸钠)先进工艺,主要生产金精矿、电积锑、焦锑酸钠、硫代硫酸钠结晶等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宁 (略)

  联系人及电话: 陈总 (略)

电子邮箱:*@*ingtalk.com

  邮寄地址: (略) 洛宁县先进制造 (略) 景 (略) (略) (略) 交叉口南

  邮 编:(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河南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在公示期间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 (略) 络链接为:

  http://**_(略).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略)吨含锑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洛宁县先进制造 (略) 景 (略) (略) (略) 交叉口南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投资(略)万元。本项目新增标准化厂房、事故池及地面防渗等基础设施工程,并对原有厂房及生产线进行技术化改造。新建浸出车间,购置地磅、大型锅炉、变压器、化验室器具、电动叉车、挖掘机等新型智能设备,配备流态化浸出系统、流态化洗涤系统、阴极锑生产系统、 (略) 理系统、焦锑酸钠回收系统、硫代硫酸钠系统等,采用含锑金精矿采选——流态化浸出硫化锑——流态化洗涤——过滤(金精矿)——滤液——电积后的废液返回作为浸出剂,另一部分电积废液经空气氧化——蒸发浓缩——过滤等(以充分回收锑)——过滤(焦锑酸钠)先进工艺,主要生产金精矿、电积锑、焦锑酸钠、硫代硫酸钠结晶等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宁 (略)

  联系人及电话: 陈总 (略)

电子邮箱:*@*ingtalk.com

  邮寄地址: (略) 洛宁县先进制造 (略) 景 (略) (略) (略) 交叉口南

  邮 编:(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河南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在公示期间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 (略) 络链接为:

  http://**_(略).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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