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2024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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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2024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省生态环境厅:

报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恳请批复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 (略) 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环便函〔2024〕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 (略) 提升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90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 一、为满足生态数据集成共享需求,强化生态环境科学决策能力,优化生态环境业务管理体系,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 (略) 提升项目(2406-*-04-04-*)。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建设(地点为给项目分配云资源的机房地址)。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升级数字机关系统

1.新建机关事务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用承载门户,新建一体化协同办公移动、文事会一体化服务、综合事务管理与服务、智慧后勤管理与服务、亲情服务等模块,实现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

2. (略) ,主要包括: (略) 、大屏可视化一张图、智能服务中心、数据资源中心等,新建数据治理中心,编制标准规范体系,提 (略) 理能力、决策支持效率与数据安全水平。

(二)新建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新建工作台、登录管理、档案收集、档案管理、档案鉴定、档案保存、档案利用、档案统计、库房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以及历史数字档案导入,实现数字档案资源的自动化管理,满足档案在线查询与利用需求。

(三)新建赣服通生态 (略)

新建部门 (略) 、线上线下融合办、创新数据应用服务、本 (略) /服务宣传推广等功能;对接“赣服通”消息中心,实现关键消息一键推送。

(四)新建省环境大数据智能执法监管系统

1.新建智能执法监管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执法全要素数据管理中心、执法辅助内部管理中心、执法智慧预警研判中心、执法联动指挥调度中心、执法融合综合应用中心、执法智能统计分析中心等模块,满足执法监督、决策支持、数据共享、分区管控等需求。

2.新建异常数据识别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异常数据模型分析、数据波动范围分析、监测数据阈值研判、测量值异常识别、样品异常识别、设备参数异常识别、数据标记异常识别、设备异常识别、场景管理、排扣参数配置、设备及参数管理等模块,推动环境执法管理业务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

3.新建生态 (略) 管控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功能、项目智能审批分析、业务专题融合分析、数据管理、移动服务APP、综合运维管理等。

(五)升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一期)

升级信息接收板块、信息存储板块、算法服务板块、面向环境管理部门的业务板块、面向排污企业服务(集团企业、排污企业)的业务板块、 (略) 服务(运维公司高管、运维主管、运维工程师)的业务板块、后台管理、面向移动端(执法、运维工程师、排污企业)操作等功能,实现更加便捷、高效的污染源监控与管理。

(六)新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

1.新建环境应急数据库,主要包括:新建环境应急专题库、应急业务数据库、 (略) 置技术库,实现环境应急事件模拟分析以及指挥调度支撑。

2.新建应急保障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物资管理、应急队*管理、应急装备管理、应急专家管理、应急知识库管理等模块,实现对江西省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的统一管理。

3.新建环境应急预案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预案维护、预案分类管理、一河一策一图等模块,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和预案实施效率。

4.新建环境风险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风险源全周期管理、环境风险分级评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模块,建立全省统一的环境风险源申报系统,实现企业申报、市级环保部门逐级审批管理。

5.新建环境风险预警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实时风险监控、预警信息监控、预警信息研判、预警信息推送等模块,实现对突发环境事件可靠程度的分析。

6.新建二三维一体化地图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多源数据展示、测量标绘工具、地图图层切换、无人机实况同传、三维实景飞行等模块,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的数据依据。

7.新建应 (略) 置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值守接警、应急预案匹配、污染扩散模拟、现场应急监测、污染溯源分析、事件响应终止等模块,实现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规范高效应对。

8.新建应急指挥调度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辅助决策、应急资源调配、人员指挥调度、环 (略) 置等模块,实现环境应急事件的快速响应。

9.新建视频会商研判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现场工作监控、语音视频会议、应急指令下发、应急信息报送、指挥会商分析等模块,提 (略) 理快速反应和科学化水平。

10.新建事后管理评估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环境损害评估、经济损失评定、事件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编制等模块,实现应急事件发生后的环境影响、环境损害和经济损失评定。

11.新建应急指挥可视化联动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事件总览、应急保障、指挥地图、综合分析、形势研判、应急监测、远程会商、作战部署、溯源分析、事件跟踪等模块,为生态环境应急决策指挥人员提供可视化蓝图。

12.新建环境应急APP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事件管理、应急准备、应急指挥、应急作战一张图、系统设置等模块,实现现场数据采集及研判。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4532.*元,建设资金通过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省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生态环境科学 (略) 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利用省生态环境厅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 (略) 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软硬件购置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软件开发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费







核准

其 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无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本项目监理费估算金额为*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9月30日

附件2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

算金额

备注

工程费

4421.60


1

升级数字机关系统

2195.81

包括数字机关管理子系统、 (略) 升级

2

新建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50.00


3

新建赣服通生态 (略)

25.00


4

新建江西省环境大数据智能执法监管系统

975.51

智能执法监管系统

5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一期)

262.38

升级优化,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升级(一期)

6

新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

912.9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1.00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2.00

依据国家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规定》(财建[2016]504号)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阶段项目额的约0.4%计算)

2

可研报告编制费

0.00

自有经费支出

3

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费

16.00

赣价协[2015]9 (略) 场价计取

4

第三方软件测评费

25.00

(略) 场综合价计取

5

国产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0.00

由省国家 (略) 统筹

6

信息系统安全等保测评

0.00

本项由 (略) 网络安全与信息保障费中支出

7

工程监理费

58.00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实际情况估算(阶段项目额的约1.2%计算)

总计

4532.60

一+二




省生态环境厅:

报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恳请批复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 (略) 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环便函〔2024〕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江西省评审中心关于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 (略) 提升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190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 一、为满足生态数据集成共享需求,强化生态环境科学决策能力,优化生态环境业务管理体系,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原则同意建设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 (略) 提升项目(2406-*-04-04-*)。

项目单位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建设(地点为给项目分配云资源的机房地址)。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升级数字机关系统

1.新建机关事务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用承载门户,新建一体化协同办公移动、文事会一体化服务、综合事务管理与服务、智慧后勤管理与服务、亲情服务等模块,实现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

2. (略) ,主要包括: (略) 、大屏可视化一张图、智能服务中心、数据资源中心等,新建数据治理中心,编制标准规范体系,提 (略) 理能力、决策支持效率与数据安全水平。

(二)新建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新建工作台、登录管理、档案收集、档案管理、档案鉴定、档案保存、档案利用、档案统计、库房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以及历史数字档案导入,实现数字档案资源的自动化管理,满足档案在线查询与利用需求。

(三)新建赣服通生态 (略)

新建部门 (略) 、线上线下融合办、创新数据应用服务、本 (略) /服务宣传推广等功能;对接“赣服通”消息中心,实现关键消息一键推送。

(四)新建省环境大数据智能执法监管系统

1.新建智能执法监管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执法全要素数据管理中心、执法辅助内部管理中心、执法智慧预警研判中心、执法联动指挥调度中心、执法融合综合应用中心、执法智能统计分析中心等模块,满足执法监督、决策支持、数据共享、分区管控等需求。

2.新建异常数据识别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异常数据模型分析、数据波动范围分析、监测数据阈值研判、测量值异常识别、样品异常识别、设备参数异常识别、数据标记异常识别、设备异常识别、场景管理、排扣参数配置、设备及参数管理等模块,推动环境执法管理业务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

3.新建生态 (略) 管控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功能、项目智能审批分析、业务专题融合分析、数据管理、移动服务APP、综合运维管理等。

(五)升级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一期)

升级信息接收板块、信息存储板块、算法服务板块、面向环境管理部门的业务板块、面向排污企业服务(集团企业、排污企业)的业务板块、 (略) 服务(运维公司高管、运维主管、运维工程师)的业务板块、后台管理、面向移动端(执法、运维工程师、排污企业)操作等功能,实现更加便捷、高效的污染源监控与管理。

(六)新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

1.新建环境应急数据库,主要包括:新建环境应急专题库、应急业务数据库、 (略) 置技术库,实现环境应急事件模拟分析以及指挥调度支撑。

2.新建应急保障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物资管理、应急队*管理、应急装备管理、应急专家管理、应急知识库管理等模块,实现对江西省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的统一管理。

3.新建环境应急预案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预案维护、预案分类管理、一河一策一图等模块,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和预案实施效率。

4.新建环境风险管理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风险源全周期管理、环境风险分级评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模块,建立全省统一的环境风险源申报系统,实现企业申报、市级环保部门逐级审批管理。

5.新建环境风险预警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实时风险监控、预警信息监控、预警信息研判、预警信息推送等模块,实现对突发环境事件可靠程度的分析。

6.新建二三维一体化地图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多源数据展示、测量标绘工具、地图图层切换、无人机实况同传、三维实景飞行等模块,为江西省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的数据依据。

7.新建应 (略) 置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值守接警、应急预案匹配、污染扩散模拟、现场应急监测、污染溯源分析、事件响应终止等模块,实现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规范高效应对。

8.新建应急指挥调度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应急辅助决策、应急资源调配、人员指挥调度、环 (略) 置等模块,实现环境应急事件的快速响应。

9.新建视频会商研判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现场工作监控、语音视频会议、应急指令下发、应急信息报送、指挥会商分析等模块,提 (略) 理快速反应和科学化水平。

10.新建事后管理评估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环境损害评估、经济损失评定、事件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编制等模块,实现应急事件发生后的环境影响、环境损害和经济损失评定。

11.新建应急指挥可视化联动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事件总览、应急保障、指挥地图、综合分析、形势研判、应急监测、远程会商、作战部署、溯源分析、事件跟踪等模块,为生态环境应急决策指挥人员提供可视化蓝图。

12.新建环境应急APP子系统,主要包括:新建事件管理、应急准备、应急指挥、应急作战一张图、系统设置等模块,实现现场数据采集及研判。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4532.*元,建设资金通过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省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生态环境科学 (略) 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项目要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依托省电 (略) 、政务云,利用省生态环境厅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 (略) 进行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4年江西省生态环境 (略) 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软硬件购置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软件开发费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费







核准

其 他







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为信息化项目,无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事项,未单独核准;本项目监理费估算金额为*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9月30日

附件2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

算金额

备注

工程费

4421.60


1

升级数字机关系统

2195.81

包括数字机关管理子系统、 (略) 升级

2

新建数字档案管理系统

50.00


3

新建赣服通生态 (略)

25.00


4

新建江西省环境大数据智能执法监管系统

975.51

智能执法监管系统

5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升级(一期)

262.38

升级优化,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升级(一期)

6

新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

912.9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11.00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2.00

依据国家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规定》(财建[2016]504号)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阶段项目额的约0.4%计算)

2

可研报告编制费

0.00

自有经费支出

3

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费

16.00

赣价协[2015]9 (略) 场价计取

4

第三方软件测评费

25.00

(略) 场综合价计取

5

国产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0.00

由省国家 (略) 统筹

6

信息系统安全等保测评

0.00

本项由 (略) 网络安全与信息保障费中支出

7

工程监理费

58.00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实际情况估算(阶段项目额的约1.2%计算)

总计

4532.60

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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