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4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4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衡水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与 (略)
关于2024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衡 (略) 政务服务与 (略)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北 (略) 矿用电缆、液压胶管专材料技改项目 | 河北衡 (略) (略) 夏寨村东 | 衡水 (略) | 衡水江成 (略) | 河北省衡 (略) (略) 8号河北 (略) 厂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7′40.780″,北纬37°47′24.360″。本项目利用原项目(河北 (略) 年产 3 万吨氯化聚*烯项目)生产装置对干燥系统和包装混料系统部分设备升级改造并添加部分辅助设备,计划新增设备5 台(套),改造设备8台(套)。技改完成后,年产* 吨矿用电缆、液压胶管专用新材料。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25%。 | 1、废气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干燥废气主要为干燥过程中工艺废气,由于干燥设备均为密闭设备,废气直接由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及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 (略) 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废气全部收集;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布袋 (略) 理,包装混料工序废气包括包装前暂存仓上料废气、包装混料废气和保安振动筛废气三部分组成,同前端配料废气经同一台布袋 (略) 理,以上废气经同一根25m排气筒排放;技改后筛分、包装混料工序及现有配料工序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在筛分、包装混料工序(含包装前暂存仓上料废气、包装混料废气和保安振动筛废气)废气收集过程中产生,以上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不会对厂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量不增加;且生产工艺技改不涉及废水部分,现有干 (略) 理水吸收塔中水吸收HCl至浓度5.3%后用于生产配酸,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技改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新增及改造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属机械性声源,声压级为80~90dB(A),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声环 (略) 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 (略) 置措施 本技改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筛分产生的CPE块料作为等外品出售,均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原辅材料包装产生的包装材料,由于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 5、土壤和地下水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主要涉及干燥及混料系统技改,涉及到的生产设备全部为地上生产设备,且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用水,不存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途径,且本技改项目生产涉及的原辅材料白炭黑(D17)、硬脂酸钙、轻质碳酸钙、硅酸钙等均属于无毒害的粉料,且企业生产车间均采取了硬化防渗措施,不会对周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6、环境影响分析 本技改项目主要涉及干燥系统及配料包装系统改造,生产涉及的原辅材料白炭黑(D17)、硬脂酸钙、轻质碳酸钙、硅酸钙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均不属于环境风险物质,企业现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均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一并验收,措施可行,企业风险可接受,同时企业按要求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及时进行修订。 |
衡水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与 (略)
关于2024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衡 (略) 政务服务与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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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北 (略) 矿用电缆、液压胶管专材料技改项目 | 河北衡 (略) (略) 夏寨村东 | 衡水 (略) | 衡水江成 (略) | 河北省衡 (略) (略) 8号河北 (略) 厂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7′40.780″,北纬37°47′24.360″。本项目利用原项目(河北 (略) 年产 3 万吨氯化聚*烯项目)生产装置对干燥系统和包装混料系统部分设备升级改造并添加部分辅助设备,计划新增设备5 台(套),改造设备8台(套)。技改完成后,年产* 吨矿用电缆、液压胶管专用新材料。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25%。 | 1、废气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干燥废气主要为干燥过程中工艺废气,由于干燥设备均为密闭设备,废气直接由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及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 (略) 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废气全部收集;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布袋 (略) 理,包装混料工序废气包括包装前暂存仓上料废气、包装混料废气和保安振动筛废气三部分组成,同前端配料废气经同一台布袋 (略) 理,以上废气经同一根25m排气筒排放;技改后筛分、包装混料工序及现有配料工序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在筛分、包装混料工序(含包装前暂存仓上料废气、包装混料废气和保安振动筛废气)废气收集过程中产生,以上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不会对厂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不涉及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量不增加;且生产工艺技改不涉及废水部分,现有干 (略) 理水吸收塔中水吸收HCl至浓度5.3%后用于生产配酸,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技改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新增及改造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属机械性声源,声压级为80~90dB(A),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声环 (略) 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 (略) 置措施 本技改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筛分产生的CPE块料作为等外品出售,均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原辅材料包装产生的包装材料,由于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 5、土壤和地下水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主要涉及干燥及混料系统技改,涉及到的生产设备全部为地上生产设备,且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用水,不存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途径,且本技改项目生产涉及的原辅材料白炭黑(D17)、硬脂酸钙、轻质碳酸钙、硅酸钙等均属于无毒害的粉料,且企业生产车间均采取了硬化防渗措施,不会对周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 6、环境影响分析 本技改项目主要涉及干燥系统及配料包装系统改造,生产涉及的原辅材料白炭黑(D17)、硬脂酸钙、轻质碳酸钙、硅酸钙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均不属于环境风险物质,企业现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均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一并验收,措施可行,企业风险可接受,同时企业按要求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及时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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