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三区两线”洛阳片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三区两线”洛阳片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洛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泉州台 (略) “三区两线” (略)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事项收悉。经技术审查,编制单位已完成方案修编,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泉州台 (略) “三区两线” (略)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洛阳镇上曾村、上田村、杏田村,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治理历史遗留矿山 (略) ,图斑面积*.33m2。项目总投资125.*元,其中土建投资*元。项目已于2024年1月动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12月完工。
工程占地总面积10.47hm2,均为永久占地。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2.*m3,其中开挖土石方总量2.*m3,堆渣开挖约0.*m3,拆迁建筑垃圾约0.*m3,回填总量约3.*m3(其中土石方回填约2.*m3,堆渣回填约0.*m3,表土回填约0.*m3,建筑垃圾回填0.*m3),借方0.*m3,无余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4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 (略) 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 (略) 划 (略) 的防 (略) 。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4.*元,其中主体设计已列投资58.*元。
(五)该项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符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第三条第四款之规定,同意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文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它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批复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地表植被,并做好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定点堆放和防护等,切实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确保水土保持措施建设质量和进度。应按规定向泉州台 (略) 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 (略) 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以及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
(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后,你单位要及时组织第三方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通过三个月内报泉州台 (略) 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 (略) 备案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泉州台 (略) 管理委员会行政 (略)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洛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泉州台 (略) “三区两线” (略)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事项收悉。经技术审查,编制单位已完成方案修编,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泉州台 (略) “三区两线” (略)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位于洛阳镇上曾村、上田村、杏田村,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治理历史遗留矿山 (略) ,图斑面积*.33m2。项目总投资125.*元,其中土建投资*元。项目已于2024年1月动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12月完工。
工程占地总面积10.47hm2,均为永久占地。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2.*m3,其中开挖土石方总量2.*m3,堆渣开挖约0.*m3,拆迁建筑垃圾约0.*m3,回填总量约3.*m3(其中土石方回填约2.*m3,堆渣回填约0.*m3,表土回填约0.*m3,建筑垃圾回填0.*m3),借方0.*m3,无余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4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 (略) 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 (略) 划 (略) 的防 (略) 。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4.*元,其中主体设计已列投资58.*元。
(五)该项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符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第三条第四款之规定,同意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文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它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批复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地表植被,并做好弃土弃渣及时清运、定点堆放和防护等,切实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确保水土保持措施建设质量和进度。应按规定向泉州台 (略) 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 (略) 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以及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
(五)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后,你单位要及时组织第三方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通过三个月内报泉州台 (略) 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 (略) 备案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泉州台 (略) 管理委员会行政 (略)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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