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合药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环境信息公开
吉林省四合药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环境信息公开
吉林省 (略) 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吉林省 (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MA(略)A87
法定代表人:杜凤云
行业类别: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生产地址: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 (略) 生态 (略) 郭家 (略) 内, (略) 与科研大 (略)
联系方式:(略)
生产周期:年生产时间7200小时
建设规模:双氯芬酸钠200t、盐酸二(略)双胍2000t、对(略)酰氨基酚3000t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厂区有组织废气包括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13m和30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4、DA005。一车间、二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碱吸收,分别通过一根30m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1、DA002、DA003、DA006。厂界有组织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4表2排放标准限值
厂区废气来源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氯化氢、总挥发性有机物为无组织废气,恶臭气体采用密闭配套 (略) 送至净化系统、封闭料仓/库,密闭并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等)。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93表3排放标准。
2、废水
厂区废水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综合污水, (略) 理站的综合污水污水经过厂内综 (略) (略) (略) (略) 理厂。经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 (略) 理标准。
3、噪声
(略) 锅炉房燃料上料装置、除尘等设备设施运行会产生噪声。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表 1,3类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精馏残渣、碳渣、低浓度(略)醇、精品回收的废液、浓缩废液、蒸馏残渣、废包装桶、包装袋、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液、收集的粉尘;均为危险废物, (略) (略) 处理。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清理。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气
厂区有组织废气包括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8m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5、DA006。一车间、二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碱吸收,分别通过一根30m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1、DA002、DA003、DA004。
厂区废气来源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氯化氢、总挥发性有机物为无组织废气,恶臭气体采用密闭配套 (略) 送至净化系统、封闭料仓/库,密闭并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等)。
(2)厂区废水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综合污水, (略) 理站的综合污水污水经过厂内综 (略) (略) (略) (略) 理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环审字[2019]42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 (略) 年产3000吨对(略)酰氨基酚、2000吨盐酸二(略)双胍、200吨双氯芬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9年9月9日。
五、月、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详见附件
第三季度停产
吉林省 (略) 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吉林省 (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MA(略)A87
法定代表人:杜凤云
行业类别: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生产地址:吉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 (略) 生态 (略) 郭家 (略) 内, (略) 与科研大 (略)
联系方式:(略)
生产周期:年生产时间7200小时
建设规模:双氯芬酸钠200t、盐酸二(略)双胍2000t、对(略)酰氨基酚3000t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厂区有组织废气包括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13m和30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4、DA005。一车间、二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碱吸收,分别通过一根30m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1、DA002、DA003、DA006。厂界有组织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4表2排放标准限值
厂区废气来源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氯化氢、总挥发性有机物为无组织废气,恶臭气体采用密闭配套 (略) 送至净化系统、封闭料仓/库,密闭并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等)。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93表3排放标准。
2、废水
厂区废水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综合污水, (略) 理站的综合污水污水经过厂内综 (略) (略) (略) (略) 理厂。经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 (略) 理标准。
3、噪声
(略) 锅炉房燃料上料装置、除尘等设备设施运行会产生噪声。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表 1,3类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精馏残渣、碳渣、低浓度(略)醇、精品回收的废液、浓缩废液、蒸馏残渣、废包装桶、包装袋、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液、收集的粉尘;均为危险废物, (略) (略) 处理。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清理。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气
厂区有组织废气包括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8m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5、DA006。一车间、二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过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碱吸收,分别通过一根30m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1、DA002、DA003、DA004。
厂区废气来源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氯化氢、总挥发性有机物为无组织废气,恶臭气体采用密闭配套 (略) 送至净化系统、封闭料仓/库,密闭并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如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大容积密闭罩等)。
(2)厂区废水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产生的综合污水, (略) 理站的综合污水污水经过厂内综 (略) (略) (略) (略) 理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吉环审字[2019]42号《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 (略) 年产3000吨对(略)酰氨基酚、2000吨盐酸二(略)双胍、200吨双氯芬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9年9月9日。
五、月、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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