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 (略)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淡水街 (略) 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 (略) (略) 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三和街道铁门扇村山塘尾地段湾东智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年产一体机*台、智能黑板*台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不得擅自增设酸洗、磷化、陶化、电镀 (略) 理工序。 (二)项目超声波清洗水、抛光打磨水通过“隔油隔渣”预处理后,经低温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24)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蒸发浓液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 (略) 置,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 (略) 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略) ,纳入 (略) 第二 (略) 理,远期纳入 (略) 第 (略) (略) 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 (略) 理设施,固化、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切削油、废导轨油、蒸发浓缩液、含油抹布和手套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 (略)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淡水街 (略) 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 (略) (略) 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三和街道铁门扇村山塘尾地段湾东智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年产一体机*台、智能黑板*台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不得擅自增设酸洗、磷化、陶化、电镀 (略) 理工序。 (二)项目超声波清洗水、抛光打磨水通过“隔油隔渣”预处理后,经低温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024)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蒸发浓液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 (略) 置,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 (略) 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略) ,纳入 (略) 第二 (略) 理,远期纳入 (略) 第 (略) (略) 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 (略) 理设施,固化、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余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切削油、废导轨油、蒸发浓缩液、含油抹布和手套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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