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荣兴港区201#、202#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盘锦港荣兴港区201#、202#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827号)要求, (略) 委托编制完成了《盘锦港 (略) 201#、202#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为了听取项 (略) 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全本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盘锦港 (略) 201#、202#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盘锦港 (略) 二港池内;

项目内容:建设2个#吨级通用泊位,码头岸线总长552m,#域总面积33.#m2,其中堆场面积24.#m2(其中粮食堆场9.#m2未建设,缓期建设),道路面积约8.#m2,年吞吐量为#吨,包括粮食(袋装)、非金属矿石(袋装)、钢铁、化肥(袋装)和矿建材料。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李治彤

联系方式:0427-#

邮箱:*@*mhk.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辽宁昌鑫 (略)

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34号

联系方式:024-#

E-mail:*@*q.com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报 (略) 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可提供纸质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公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A

提取码:g8e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范围

公众范围: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均可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

http://**_#.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827号)要求, (略) 委托编制完成了《盘锦港 (略) 201#、202#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为了听取项 (略) 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全本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盘锦港 (略) 201#、202#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盘锦港 (略) 二港池内;

项目内容:建设2个#吨级通用泊位,码头岸线总长552m,#域总面积33.#m2,其中堆场面积24.#m2(其中粮食堆场9.#m2未建设,缓期建设),道路面积约8.#m2,年吞吐量为#吨,包括粮食(袋装)、非金属矿石(袋装)、钢铁、化肥(袋装)和矿建材料。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李治彤

联系方式:0427-#

邮箱:*@*mhk.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辽宁昌鑫 (略)

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34号

联系方式:024-#

E-mail:*@*q.com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报 (略) 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可提供纸质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公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A

提取码:g8e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范围

公众范围: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均可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

http://**_#.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