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三灶镇鱼林榄坑村工业厂房二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及金属制品喷涂加工,年喷涂加工塑料制品30吨、五金制品30吨。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废气:喷涂、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打磨、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烘干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2.废水:生活污水。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4.固废:生活垃圾,废砂纸、无尘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过滤棉,漆渣,喷淋塔、水帘柜更换废液,废活性炭等。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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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三灶镇鱼林榄坑村工业厂房二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及金属制品喷涂加工,年喷涂加工塑料制品30吨、五金制品30吨。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废气:喷涂、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打磨、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烘干工序产生的燃烧废气。2.废水:生活污水。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4.固废:生活垃圾,废砂纸、无尘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过滤棉,漆渣,喷淋塔、水帘柜更换废液,废活性炭等。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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