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塑料回收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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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塑料回收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开鲁县湘易 (略) 废旧塑料回收颗粒加工项目

项目位置:开鲁县开鲁镇靠班村( (略) 西华创风电南)

项目建设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废旧塑料回收颗粒加工生产线10条,年产1.*吨塑料颗粒。塑料管件生产线30条,年产管件3000吨,滴灌带生产线30条,年产滴灌带*米。地膜生产线30条,年产*吨。建设1500平方米厂房4间,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鲁县湘易 (略)

联系人:梅湘易

联系地址:开鲁县开鲁镇靠班村( (略) 西华创风电南)

电话:*

邮 箱:*@*q.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地址:内蒙 (略) (略) 经济技 (略) 万 (略) 48 栋 128 号

联系人:张立伟

电 话:*

邮 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可直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采用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公示发布单位:开鲁县湘易 (略)

2024年10月12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开鲁县湘易 (略) 废旧塑料回收颗粒加工项目

项目位置:开鲁县开鲁镇靠班村( (略) 西华创风电南)

项目建设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废旧塑料回收颗粒加工生产线10条,年产1.*吨塑料颗粒。塑料管件生产线30条,年产管件3000吨,滴灌带生产线30条,年产滴灌带*米。地膜生产线30条,年产*吨。建设1500平方米厂房4间,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鲁县湘易 (略)

联系人:梅湘易

联系地址:开鲁县开鲁镇靠班村( (略) 西华创风电南)

电话:*

邮 箱:*@*q.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地址:内蒙 (略) (略) 经济技 (略) 万 (略) 48 栋 128 号

联系人:张立伟

电 话:*

邮 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可直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采用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公示发布单位:开鲁县湘易 (略)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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