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县鑫宏石材雕刻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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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州县鑫宏石材雕刻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靖环评〔2024〕06号

关于靖州县鑫宏石材雕刻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靖州县 (略) :

你公司呈报的《靖州县鑫宏石材雕刻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略).28m2,已建设完成一条年产300m3墓碑及附属产品和其他板材生产线,拟建设一条年产1 (略) 沿石生产线及一条年产1500m3透水砖、路面砖等生产线,原墓碑及附属产品和其他板材生产线生产规模保持不变,墓碑生产线部分产品增加打蜡工艺。目前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已建厂房、生产线、综合办公楼等全部拆除,新建厂房、原料成品堆场、初期雨水池及综合办公楼等。项目总投资(略)元,全部为企业自筹,环保投资占比25%。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全面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略) 实行雨污分流,加工过程中切割、磨光、雕刻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三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菜地浇灌,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 (略) 降尘洒水。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密闭生产工序、湿法作业、加强通风、喷淋装置抑尘降尘、定期清扫地面保持整洁、尽量减少物 (略) 暂存周期等防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采 (略) 、选用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对加工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隔声罩以及绿化等措施确保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2类及4类标准限值,敏感点监测点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4a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来源于切割磨光及雕刻沉淀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抛光布、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员工的生活垃圾。切割磨光及雕刻沉淀污泥通过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 (略) (略) 暂存后回用于项目制砖;废包装材料、废抛光布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作为本企业的透水砖、路面砖生产的原料;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附 (略) (略) 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五、该项目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七、 (略) (略) (略) 执法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实施环境监督管理。

?????????????????????????????? (略) (略)

??????????????????????????????2024年10月12日

?????????怀靖环评〔2024〕06号

关于靖州县鑫宏石材雕刻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靖州县 (略) :

你公司呈报的《靖州县鑫宏石材雕刻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略).28m2,已建设完成一条年产300m3墓碑及附属产品和其他板材生产线,拟建设一条年产1 (略) 沿石生产线及一条年产1500m3透水砖、路面砖等生产线,原墓碑及附属产品和其他板材生产线生产规模保持不变,墓碑生产线部分产品增加打蜡工艺。目前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已建厂房、生产线、综合办公楼等全部拆除,新建厂房、原料成品堆场、初期雨水池及综合办公楼等。项目总投资(略)元,全部为企业自筹,环保投资占比25%。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严格按照所列规模、地点、内容实施,全面落实相关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我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略) 实行雨污分流,加工过程中切割、磨光、雕刻等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三级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理后用于周边林地、菜地浇灌,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 (略) 降尘洒水。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密闭生产工序、湿法作业、加强通风、喷淋装置抑尘降尘、定期清扫地面保持整洁、尽量减少物 (略) 暂存周期等防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采 (略) 、选用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对加工设备安装减震垫、消声器、隔声罩以及绿化等措施确保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2类及4类标准限值,敏感点监测点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4a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主要来源于切割磨光及雕刻沉淀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抛光布、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员工的生活垃圾。切割磨光及雕刻沉淀污泥通过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 (略) (略) 暂存后回用于项目制砖;废包装材料、废抛光布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作为本企业的透水砖、路面砖生产的原料;生活垃圾收集后送附 (略) (略) 理。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四、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五、该项目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严禁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七、 (略) (略) (略) 执法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实施环境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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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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