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山东禾盛弘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土工格室、土工格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山东禾盛弘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土工格室、土工格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泰安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此项目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我局对山东 (略) 新型土工格室、土工格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书、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8-#
电子信箱:*@*26.com
通讯地址:泰 (略) 管委会( (略) 367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山东 (略) 新型土工格室、土工格栅生产项目 | 山东环泰 (略) | 泰环审报告表〔2024〕K34号 | 2024年10月12日 |
注:该公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
附件:泰环审报告表〔2024〕K34号.pdf
土工格室、格栅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告知书.pdf
根据《泰安高新技术产 (略) 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此项目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我局对山东 (略) 新型土工格室、土工格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书、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8-#
电子信箱:*@*26.com
通讯地址:泰 (略) 管委会( (略) 3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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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山东 (略) 新型土工格室、土工格栅生产项目 | 山东环泰 (略) | 泰环审报告表〔2024〕K34号 | 2024年10月12日 |
注:该公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
附件:泰环审报告表〔2024〕K34号.pdf
土工格室、格栅项目.pdf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告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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