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繁峙县宏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铁精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繁峙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繁峙县宏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铁精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繁峙县 (略) #吨铁精粉技改项目 | (略) 繁峙县岩头乡刘家坪村北 | 繁峙县 (略) | 山西 (略) | 对现有#吨/年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采用破碎干选、两段球磨、一段塔磨、五段磁选工艺,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不变; (略) 理依托现有尾矿库进 (略) 理,不进行改扩建。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施工扬尘防治等措施;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 (略) 置。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全封闭原料库,原料库设置1套顶部喷雾洒水抑尘装置覆盖整个物料堆表面,定时洒水;原料装卸时使用移动式雾炮装置进行喷雾抑尘;物料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措施进行喷雾抑尘。破碎机、干选机上料及落料点各产尘点上方均设置集尘罩,振动筛分机全封闭,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 (略) 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及产品运输时,运输车辆限制超载,采用篷布苫盖;厂区 (略) (略) 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清洗后的废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后循环使用;车间内地面全部硬化, (略) 进行全部硬化和厂界绿化, (略) 无裸露地面;同时配备清扫车和洒水车, (略) 的路面进行洒水抑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 3、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各磁选工段尾矿浆经车间收集池收集后泵入浓缩池,浓缩池澄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略) 处设置沉淀池,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旱厕定期清掏;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产噪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消声隔声、定期维修、 (略) 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 (略) 置措施。干选废砂、洗车废水砂泥、初期雨水沉淀砂泥定期作为建材外售综合利用; (略) 理依托现有尾矿库进 (略) 置,加强尾矿综合利用,尾矿库满后不得继续堆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设置封闭垃圾箱,收集后送往附近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 (略) 置,不得随意丢弃。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 (略) 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 7、认真履行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期进行自行监测。 8、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9、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 (略) (略) (略) 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2.88吨/年。 | 首次 (略) 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建设 (略) 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报纸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和2024年4月15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9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繁峙县行政审批 (略) 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繁峙县 (略) #吨铁精粉技改项目 | (略) 繁峙县岩头乡刘家坪村北 | 繁峙县 (略) | 山西 (略) | 对现有#吨/年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采用破碎干选、两段球磨、一段塔磨、五段磁选工艺,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不变; (略) 理依托现有尾矿库进 (略) 理,不进行改扩建。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施工扬尘防治等措施;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 (略) 置。 2、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全封闭原料库,原料库设置1套顶部喷雾洒水抑尘装置覆盖整个物料堆表面,定时洒水;原料装卸时使用移动式雾炮装置进行喷雾抑尘;物料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措施进行喷雾抑尘。破碎机、干选机上料及落料点各产尘点上方均设置集尘罩,振动筛分机全封闭,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 (略) 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及产品运输时,运输车辆限制超载,采用篷布苫盖;厂区 (略) (略) 对车身及轮胎进行冲洗,清洗后的废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后循环使用;车间内地面全部硬化, (略) 进行全部硬化和厂界绿化, (略) 无裸露地面;同时配备清扫车和洒水车, (略) 的路面进行洒水抑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 3、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各磁选工段尾矿浆经车间收集池收集后泵入浓缩池,浓缩池澄清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略) 处设置沉淀池,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旱厕定期清掏;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产噪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消声隔声、定期维修、 (略) 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 (略) 置措施。干选废砂、洗车废水砂泥、初期雨水沉淀砂泥定期作为建材外售综合利用; (略) 理依托现有尾矿库进 (略) 置,加强尾矿综合利用,尾矿库满后不得继续堆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设置封闭垃圾箱,收集后送往附近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 (略) 置,不得随意丢弃。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 (略) 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 7、认真履行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期进行自行监测。 8、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9、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 (略) (略) (略) 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2.88吨/年。 | 首次 (略) 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建设 (略) 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报纸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和2024年4月15日,同期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9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繁峙县行政审批 (略) 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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