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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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10月12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瓜州县集中式水源 (略) 未划定问题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胜浩通桥湾公 (略) 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2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7-(略)(传真)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号

邮  编:(略)

  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瓜州县集中式水源 (略) 未划定问题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酒环审〔2024〕55号

2024.9.29

2

关于中胜浩通桥湾公 (略) 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酒环审〔2024〕56号

2024.10.1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瓜州县集中式水源 (略) 未划定问题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胜浩通桥湾公 (略) 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2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7-(略)(传真)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号

邮  编:(略)

  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瓜州县集中式水源 (略) 未划定问题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酒环审〔2024〕55号

2024.9.29

2

关于中胜浩通桥湾公 (略) 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酒环审〔2024〕56号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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