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气囊、护舷、垫片、胶片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橡胶气囊、护舷、垫片、胶片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橡胶气囊、护舷、垫片、胶片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金口镇即东工业 (略) 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金恺润智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金口镇即东工业 (略) 8号,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6m2,包含1座车间(1F,局部2F)(厂区平面图内1#车间)、一座办公楼(3F)等。项目职工12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独立配料间,拆解、投料废气(颗粒物)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引入1#布袋 (略) 理,通过1支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车间西侧不设窗户,密炼、开炼、精炼、压延、硫化工序分别设置密闭操作间,废气(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经各自操作间吸风口负压收集,密炼废气收集后先通过2#布袋 (略) 理,再与开炼废气、精炼废气、压延废气、硫化废气一同引入一套“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后,通过1支20米高排气筒P2排放。 P1、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P2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相关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监控点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淋塔更换废液作 (略) 置不外排;锅炉排污水 (略) 洒水抑尘;蒸汽冷凝水经隔油及吸油 (略) 理后回用于设备冷却;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排出尾水 (略) 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部分设备安装减震垫和消声器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空压机油水混合物、废油桶(润滑油、液压油、空压机油桶)、硫磺等化工小料内包装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喷淋塔更换废液、隔油池沉渣及废吸油毡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颗粒物、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化工小料内包装袋除外)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 (略)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496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橡胶气囊、护舷、垫片、胶片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金口镇即东工业 (略) 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金恺润智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金口镇即东工业 (略) 8号,项目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6m2,包含1座车间(1F,局部2F)(厂区平面图内1#车间)、一座办公楼(3F)等。项目职工12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00天,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置独立配料间,拆解、投料废气(颗粒物)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引入1#布袋 (略) 理,通过1支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车间西侧不设窗户,密炼、开炼、精炼、压延、硫化工序分别设置密闭操作间,废气(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经各自操作间吸风口负压收集,密炼废气收集后先通过2#布袋 (略) 理,再与开炼废气、精炼废气、压延废气、硫化废气一同引入一套“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后,通过1支20米高排气筒P2排放。 P1、P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P2排气筒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相关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监控点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淋塔更换废液作 (略) 置不外排;锅炉排污水 (略) 洒水抑尘;蒸汽冷凝水经隔油及吸油 (略) 理后回用于设备冷却;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排出尾水 (略) 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部分设备安装减震垫和消声器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空压机油水混合物、废油桶(润滑油、液压油、空压机油桶)、硫磺等化工小料内包装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喷淋塔更换废液、隔油池沉渣及废吸油毡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颗粒物、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化工小料内包装袋除外)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 (略)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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