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池县美术馆写生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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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美术馆写生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神池县美术馆(写生基地)地块位于 (略) 神池县龙 (略) 社区神 (略) 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北纬39.*°,宗地面积2335.02m2(合3.50亩)。根据影像资料及《神池县美术馆(写生基地)现状图(局部)二调》,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建制镇。现根据《神池县人民政府关于神池县*地块等4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神政发[2024]17号,2024年8月12日),神池县美术馆(写生基地)地块后期规划为文化用地。

本次调查过程中针对地块内、外污染源采用判断布点法+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位,在地块外北侧布设1个土壤对照采样点位,调查地块内每个采样点位及不同土层位置均有样品送检,共送检13个土壤样品(含10个目标样品+2个现场平行样+1个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全项(HJ605)、SVOCs全项(HJ834)、土壤pH、氨氮、氟化物、有机农药类(GB*中表2中14项)、石油烃(C10-C40),共计142项。其中检出污染物有土壤pH、镍、铜、镉、铅、砷、汞、氨氮、总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污染物(不含pH)镍、铜、镉、铅、砷、汞、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未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未超过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为判断周边污染源是否通过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本次调查在地块靠近周边污染源位置布设1口地下水监测井。送检地下水样品2个(含1个目标样品+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全项(HJ605)、SVOCs全项(HJ834)、pH、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有机农药类(GB*中表2中14项)、石油烃(C10-C40),共计144项。检出污染物有六价铬、铜、镍、砷、氟化物、硝酸盐氮、石油烃(C10-C40)、pH。其中地下水样品中pH六价铬、砷、氟化物硝酸盐氮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要求石油烃C10-C40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为文化用地要求,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

,神池县

神池县美术馆(写生基地)地块位于 (略) 神池县龙 (略) 社区神 (略) 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北纬39.*°,宗地面积2335.02m2(合3.50亩)。根据影像资料及《神池县美术馆(写生基地)现状图(局部)二调》,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建制镇。现根据《神池县人民政府关于神池县*地块等4宗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神政发[2024]17号,2024年8月12日),神池县美术馆(写生基地)地块后期规划为文化用地。

本次调查过程中针对地块内、外污染源采用判断布点法+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4个土壤采样点位,在地块外北侧布设1个土壤对照采样点位,调查地块内每个采样点位及不同土层位置均有样品送检,共送检13个土壤样品(含10个目标样品+2个现场平行样+1个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全项(HJ605)、SVOCs全项(HJ834)、土壤pH、氨氮、氟化物、有机农药类(GB*中表2中14项)、石油烃(C10-C40),共计142项。其中检出污染物有土壤pH、镍、铜、镉、铅、砷、汞、氨氮、总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其余项目均未检出。检出污染物(不含pH)镍、铜、镉、铅、砷、汞、石油烃(C10-C4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未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未超过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为判断周边污染源是否通过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本次调查在地块靠近周边污染源位置布设1口地下水监测井。送检地下水样品2个(含1个目标样品+1个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全项(HJ605)、SVOCs全项(HJ834)、pH、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有机农药类(GB*中表2中14项)、石油烃(C10-C40),共计144项。检出污染物有六价铬、铜、镍、砷、氟化物、硝酸盐氮、石油烃(C10-C40)、pH。其中地下水样品中pH六价铬、砷、氟化物硝酸盐氮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要求石油烃C10-C40未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为文化用地要求,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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