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东新区文苑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玉林市玉东新区文苑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略) (略) 北侧地块 (略) 以东、 (略) 以北,地块总占地面积*.25m2(210.4069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2.*°。
根据《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图3),调查地块主要规划作为商住用地、体育场馆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医院用地、商业用地。
(略) (略) (略) 提供的地块调查红线范围,调查地 (略) (略) 茂林镇 (略) 居民委员会、 (略) 居民委员会的集体用地,其中地块内*m2占地已于2022年征收为国有, (略) 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略) 用地)(附件3),调查地块内部余下4987m2地块仍保留原用途,正在开展征收工作。
调查地块原用途主要作为耕地,*域水域、居住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附图2),根据查阅地块历史相关资料及现场走访调查,现状和历史上均无重点污染企业、均无生产企业存在,地块目前仍保留原用途使用,农用地主要以种植玉米,水稻及当季蔬菜为主。 (略) 域周边主要有农用地、 (略) 、各村庄、道路及配套的学校等,主要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通过全封闭地 (略) (略) ,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日产日清,基本不会对土壤环境带来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掌握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 (略) (略) (略) 委托,广西 (略) 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以确保该地块开发利用安全。
根据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分析的情况,本次调查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不涉及三废泄漏的情况,且满足《广西壮 (略) 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广西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2号)的工作要求:
(1)地块 (略) 域历史上均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
(2)地块 (略) 域历史上均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
(3)地块当前及历史上未作为污 (略) ,或发生过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
(4)地块当前及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5)现场检查表明无土壤污染风险,且不存在相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
(6)地块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地块相关资料齐全。
调查结论为: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无规模化畜禽养殖,不存在可能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略) (略) (略) 北侧地块 (略) 以东、 (略) 以北,地块总占地面积*.25m2(210.4069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2.*°。
根据《 (略) (略)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图3),调查地块主要规划作为商住用地、体育场馆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医院用地、商业用地。
(略) (略) (略) 提供的地块调查红线范围,调查地 (略) (略) 茂林镇 (略) 居民委员会、 (略) 居民委员会的集体用地,其中地块内*m2占地已于2022年征收为国有, (略) 2022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 (略) 用地)(附件3),调查地块内部余下4987m2地块仍保留原用途,正在开展征收工作。
调查地块原用途主要作为耕地,*域水域、居住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附图2),根据查阅地块历史相关资料及现场走访调查,现状和历史上均无重点污染企业、均无生产企业存在,地块目前仍保留原用途使用,农用地主要以种植玉米,水稻及当季蔬菜为主。 (略) 域周边主要有农用地、 (略) 、各村庄、道路及配套的学校等,主要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通过全封闭地 (略) (略) ,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日产日清,基本不会对土壤环境带来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掌握地块内土壤环境状况, (略) (略) (略) 委托,广西 (略) 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以确保该地块开发利用安全。
根据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分析的情况,本次调查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不涉及三废泄漏的情况,且满足《广西壮 (略) 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广西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2号)的工作要求:
(1)地块 (略) 域历史上均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
(2)地块 (略) 域历史上均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
(3)地块当前及历史上未作为污 (略) ,或发生过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
(4)地块当前及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5)现场检查表明无土壤污染风险,且不存在相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
(6)地块当前及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地块相关资料齐全。
调查结论为: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无规模化畜禽养殖,不存在可能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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