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经济开发区R/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R/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文件要求, (略) 城北 (略) 委托浙江 (略) (略) 经 (略) R/B2019-85号地块进行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1、地块位置和四至范围:
(略) 经 (略) R/B2019-85 号地块位于 (略) 经 (略)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城北 (略) ,中心经度 120.#°E,中心纬度 29.#°N,本地块四至范围:东 (略) ,隔路为绿地,南侧为空地,隔路为空地,西侧为公园,北侧为人才公寓,总占地面积约 # 平方米(合15.44 亩)。
2、地块历史沿革:
本次调查地块最早在60年代有卫星影像图,地块 20世纪60年代至 1985年12月地块为农田,2009年至2016年地块内为自建房和农田,2017年拆迁变为空地,地块的东侧、东南侧和北侧同样也拆迁变为空地;2018年12月-2021年地块内建有临 (略) ;2022年临 (略) 拆除变为空地,2022年至今为空地,地块内现状存在杂草和树木,地块平整。
3、地块规划情况:
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将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1)。
二、报告主要结论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次调查地块属于#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并且满足浙环发[2024]47号文件“二、污染调查(十五)”相关内容,相应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 (略) 城北 (略)
联系人:骆科
联系申话:#
四、地块调查编制单位
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陈工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营企业发展大厦B座1902
联系电话:0571-#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文件要求, (略) 城北 (略) 委托浙江 (略) (略) 经 (略) R/B2019-85号地块进行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1、地块位置和四至范围:
(略) 经 (略) R/B2019-85 号地块位于 (略) 经 (略)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城北 (略) ,中心经度 120.#°E,中心纬度 29.#°N,本地块四至范围:东 (略) ,隔路为绿地,南侧为空地,隔路为空地,西侧为公园,北侧为人才公寓,总占地面积约 # 平方米(合15.44 亩)。
2、地块历史沿革:
本次调查地块最早在60年代有卫星影像图,地块 20世纪60年代至 1985年12月地块为农田,2009年至2016年地块内为自建房和农田,2017年拆迁变为空地,地块的东侧、东南侧和北侧同样也拆迁变为空地;2018年12月-2021年地块内建有临 (略) ;2022年临 (略) 拆除变为空地,2022年至今为空地,地块内现状存在杂草和树木,地块平整。
3、地块规划情况:
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将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1)。
二、报告主要结论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次调查地块属于#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并且满足浙环发[2024]47号文件“二、污染调查(十五)”相关内容,相应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 (略) 城北 (略)
联系人:骆科
联系申话:#
四、地块调查编制单位
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陈工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营企业发展大厦B座1902
联系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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