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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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略) (略) (略) 为在产企业, (略) (略) 杨官林镇石佛林村村东 (东北约2000m 处) ,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39°53′17.947″,东经 118°00′46.207″ ,企业占地面积#.4m2 ,约合40亩,土地用途为规划的工业用地,主要原辅材料为钢铁厂高炉粉尘、转炉污泥、石灰石和水泥等,年处理冶金废料 (钢铁厂粉尘) #吨。生产氧化锌1600吨、炉渣#吨。

1结论

土壤自行监测结论

(略) (略) (略) 地块共识别划分出4个重点监测单元, 厂区内共布设4个土壤点位,测试项目:铁、锌、 铊、pH 、硫化物、石油烃 (C10-C40 ) 。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

本次调查共计 4 个点位,送检 5 组土壤样品。铁、锌、铊、pH 、硫化物、石油烃 (C10-C40 ) 6 项指标全部检出。检出指标中,pH 、铁和硫化物无相应筛选值, 暂不评价,其他检出指标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DB13/T5216-2020)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与对照点数据对比,地 (略) 、B区、C区、D区监测因子铁、铊累积指数大于评判值1.5, (略) 域有明显累积,但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 及《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总体比对地块内有明显累积的监测因子检出值与背景值,差异较大的检测因子为1B0 (略) 铊,最大累积指数4.50。故初步考虑地块内部分监测因子显示有明显累积效应,可能是由土壤本身的不均质特性导致的监测数据波动造成的,但并不排除企业原料中含铊较高,在运输流转及大气沉降,滞留富集于土壤中。

以上检出污染物本年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GB #-2018)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也未超过《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DB13/T5216-2020)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自行监测结论

(略) (略) (略) 本次监测地块内共布设 4个地下水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本地块关注污染物:包括共计9项:

(1)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pH、硫酸盐、铁、锌、氨氮、硫化物;

毒理学指标:六价铬;

其他:石油烃 ( C10-C40)、铊。

依据检测结果,本地块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检出结果如下:

(2)PH:检出率100%,各点位地下水pH在7.3至7.8之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要求。

(3)石油烃(C10-C40)、铊、铁、硫化物、六价铬:各点位地下水未检出。

(4)硫酸盐、锌、氨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要求。



,河北, (略) , (略) ,唐山

(略) (略) (略) 为在产企业, (略) (略) 杨官林镇石佛林村村东 (东北约2000m 处) ,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39°53′17.947″,东经 118°00′46.207″ ,企业占地面积#.4m2 ,约合40亩,土地用途为规划的工业用地,主要原辅材料为钢铁厂高炉粉尘、转炉污泥、石灰石和水泥等,年处理冶金废料 (钢铁厂粉尘) #吨。生产氧化锌1600吨、炉渣#吨。

1结论

土壤自行监测结论

(略) (略) (略) 地块共识别划分出4个重点监测单元, 厂区内共布设4个土壤点位,测试项目:铁、锌、 铊、pH 、硫化物、石油烃 (C10-C40 ) 。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以下结论:

本次调查共计 4 个点位,送检 5 组土壤样品。铁、锌、铊、pH 、硫化物、石油烃 (C10-C40 ) 6 项指标全部检出。检出指标中,pH 、铁和硫化物无相应筛选值, 暂不评价,其他检出指标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也未超过《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DB13/T5216-2020)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与对照点数据对比,地 (略) 、B区、C区、D区监测因子铁、铊累积指数大于评判值1.5, (略) 域有明显累积,但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 及《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总体比对地块内有明显累积的监测因子检出值与背景值,差异较大的检测因子为1B0 (略) 铊,最大累积指数4.50。故初步考虑地块内部分监测因子显示有明显累积效应,可能是由土壤本身的不均质特性导致的监测数据波动造成的,但并不排除企业原料中含铊较高,在运输流转及大气沉降,滞留富集于土壤中。

以上检出污染物本年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GB #-2018)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也未超过《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DB13/T5216-2020)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自行监测结论

(略) (略) (略) 本次监测地块内共布设 4个地下水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本地块关注污染物:包括共计9项:

(1)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pH、硫酸盐、铁、锌、氨氮、硫化物;

毒理学指标:六价铬;

其他:石油烃 ( C10-C40)、铊。

依据检测结果,本地块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检出结果如下:

(2)PH:检出率100%,各点位地下水pH在7.3至7.8之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要求。

(3)石油烃(C10-C40)、铊、铁、硫化物、六价铬:各点位地下水未检出。

(4)硫酸盐、锌、氨氮: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要求。



,河北, (略) , (略) ,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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