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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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 (略) (略) 矿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4-10-12至2024-10-17,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略)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编:(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矿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 (略) /湖口县/新技术 (略) 发展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 江西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 (略) 湖口县高新技术 (略) 发展大道南侧,地理坐标:116°17′58.060″、N29°47′12.675″。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单层生产厂房及配套的贮运、环保工程、公辅工程、公用工程。项目以含铜、含铅和含锌物料等为原料破碎配制符合产品标准的铜、铅、锌精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铅精矿约4 万吨、铜精矿约4 万吨、锌精矿约2 万吨的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 (略) 理;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 (略) 施工设施、合理安排施工过程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施工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往指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球磨粉尘、打包粉尘和堆场扬尘。其中破碎粉尘、球磨粉尘、打包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 (略) 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堆场扬尘采用密闭式堆场、洒水抑尘的控制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略))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金砂湾工业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金砂湾工业 (略) (略) 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要求后最终尾水排入长江。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球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消声减振、墙壁、围墙阻隔等衰减后,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五)运营期固 (略) 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项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相 (略) 置单位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 (略) 置;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 (略) 理资质单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建设;设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有关要求建设。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 (略) (略) 矿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4-10-12至2024-10-17,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略)
通讯地址:湖口县双钟镇石钟山大道2号
邮编:(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矿产品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 (略) /湖口县/新技术 (略) 发展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 江西 (略)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 (略) 湖口县高新技术 (略) 发展大道南侧,地理坐标:116°17′58.060″、N29°47′12.675″。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单层生产厂房及配套的贮运、环保工程、公辅工程、公用工程。项目以含铜、含铅和含锌物料等为原料破碎配制符合产品标准的铜、铅、锌精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铅精矿约4 万吨、铜精矿约4 万吨、锌精矿约2 万吨的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 (略) 理;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 (略) 施工设施、合理安排施工过程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施工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往指 (略) 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 (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粉尘、球磨粉尘、打包粉尘和堆场扬尘。其中破碎粉尘、球磨粉尘、打包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 (略) 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堆场扬尘采用密闭式堆场、洒水抑尘的控制措施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略))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金砂湾工业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金砂湾工业 (略) (略) 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要求后最终尾水排入长江。 (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球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消声减振、墙壁、围墙阻隔等衰减后,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五)运营期固 (略) 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项目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相 (略) 置单位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 (略) 置;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 (略) 理资质单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本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建设;设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有关要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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