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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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程序及要求,现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 (略) 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欢迎公众对该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本次评价将在环评报告中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公告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 (略) 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

2、规划范围: (略) , (略) ,南至318国道,北至沪渝高速,规划面积17.03平方公里。

3、产业定位:临沪大道以北重点聚焦“智慧科创、绿色新材料、先进半导体”等产业,临沪大道以南重点培育和发展“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食饮品加工”等产业,适度发展创新研发及产业服务配套等功能。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512-(略)

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环保产 (略)

四、公众意见表

欢迎针 (略) 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交,方式如下:

1、邮箱:*@*63.com

2、邮寄地址: (略) (略) 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管委会大楼8楼817室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程序及要求,现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 (略) 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欢迎公众对该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本次评价将在环评报告中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公告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 (略) 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5)。

2、规划范围: (略) , (略) ,南至318国道,北至沪渝高速,规划面积17.03平方公里。

3、产业定位:临沪大道以北重点聚焦“智慧科创、绿色新材料、先进半导体”等产业,临沪大道以南重点培育和发展“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食饮品加工”等产业,适度发展创新研发及产业服务配套等功能。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512-(略)

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环保产 (略)

四、公众意见表

欢迎针 (略) 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交,方式如下:

1、邮箱:*@*63.com

2、邮寄地址: (略) (略) 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管委会大楼8楼817室

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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