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河南 (略) 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河南 (略) 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 (略) 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河南 (略) 决定投资*万元,建设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 (略) 本次拟通过粗中拉机群的设备更替、拉拔提速、密封除尘,电镀黄铜作业线部分设备更替以及现有电镀黄铜作业线DV值提速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电镀黄铜丝年产能7.*吨, (略) 通过水箱湿拉机群进行拉拔提速改造,实现新增胶管钢丝产品年产能*吨。最终形成年产*吨钢帘线、*吨胶管钢丝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企业对电镀线及粗拉线产生的废盐酸进行综合利用。超精细金刚线、工字轮修复生产线仍按原有规模实施。项目不新增占地,在 (略) 内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N7724危险废物治理;C2666环 (略) 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钢帘线及胶管钢丝生产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本项目废酸利用属于“N7724 危险废物治理”,同时由于生产产 (略) 理剂(氯化亚铁、聚氯化铁),行业类别为“C2662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属于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中“2.无机盐: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主要环境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建 (略) 理工段机械剥壳、粗中拉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袋式 (略) 理后达标排放;预处理及电镀环节酸洗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配套碱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奥氏体炉以及燃气过滤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在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条件下,各大气污染物 (略) 污染物浓度贡献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略) 理措施可行。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 (略)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可知,现有工程废水总排放口主要污染因子COD和氨氮排放浓度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其他因子可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工程改扩建后实现了废水污染物减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扰动工程,现有排污口位置不在水产种质资 (略) 内。营 (略) 总排放口外排废水污染因子均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标准要求,主要污染因子COD和氨氮排放浓度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康店排放口距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即伊洛 (略) )1.9km, (略) 排放口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即伊洛 (略) )2.27km,改扩建实施后,项目排水实现了增产减污,经排污渠最终进入伊洛河后,伊洛河水体功能不会发生改变,仍为Ⅲ类水体,伊洛河水质基本不发生改变,因此,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不会对黄河鲤的正常索饵、洄游、产卵、繁殖活动产生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及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 (略) (略) 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评主要结论
河南 (略) 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位于产 (略) ,占地属工业用地;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各污染源采取的污染措施合理可行,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该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电子文本查看链接:http://**提取码: 5fg9
纸质版文本查看地址: (略) 康店镇民营科技创业园河南 (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略) 域: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如需了解项目的详细内容,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届时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将组织人员负责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请通过电话、电子信箱给出意见,并尽可能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实施单位:河南 (略)
地址: (略) 康店镇民营科技创业园
联系人:刘嘉琪电话:0371-*
评价单位: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财富广场3号楼1303
联系人:张亮亮邮箱:*@*q.com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并填写意见表:
链接:http://**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河南 (略)
2024年10月12日
河南 (略) 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河南 (略) 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 (略) 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要:河南 (略) 决定投资*万元,建设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 (略) 本次拟通过粗中拉机群的设备更替、拉拔提速、密封除尘,电镀黄铜作业线部分设备更替以及现有电镀黄铜作业线DV值提速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电镀黄铜丝年产能7.*吨, (略) 通过水箱湿拉机群进行拉拔提速改造,实现新增胶管钢丝产品年产能*吨。最终形成年产*吨钢帘线、*吨胶管钢丝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企业对电镀线及粗拉线产生的废盐酸进行综合利用。超精细金刚线、工字轮修复生产线仍按原有规模实施。项目不新增占地,在 (略) 内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N7724危险废物治理;C2666环 (略) 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钢帘线及胶管钢丝生产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本项目废酸利用属于“N7724 危险废物治理”,同时由于生产产 (略) 理剂(氯化亚铁、聚氯化铁),行业类别为“C2662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属于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中“2.无机盐: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主要环境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建 (略) 理工段机械剥壳、粗中拉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袋式 (略) 理后达标排放;预处理及电镀环节酸洗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配套碱液 (略) 理后达标排放;奥氏体炉以及燃气过滤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在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条件下,各大气污染物 (略) 污染物浓度贡献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略) 理措施可行。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 (略)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可知,现有工程废水总排放口主要污染因子COD和氨氮排放浓度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其他因子可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工程改扩建后实现了废水污染物减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扰动工程,现有排污口位置不在水产种质资 (略) 内。营 (略) 总排放口外排废水污染因子均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标准要求,主要污染因子COD和氨氮排放浓度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康店排放口距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即伊洛 (略) )1.9km, (略) 排放口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略) (即伊洛 (略) )2.27km,改扩建实施后,项目排水实现了增产减污,经排污渠最终进入伊洛河后,伊洛河水体功能不会发生改变,仍为Ⅲ类水体,伊洛河水质基本不发生改变,因此,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不会对黄河鲤的正常索饵、洄游、产卵、繁殖活动产生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及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各厂界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 (略) (略) 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评主要结论
河南 (略) 钢帘线、胶管钢丝绿色化改扩建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位于产 (略) ,占地属工业用地;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各污染源采取的污染措施合理可行,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该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电子文本查看链接:http://**提取码: 5fg9
纸质版文本查看地址: (略) 康店镇民营科技创业园河南 (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略) 域: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如需了解项目的详细内容,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届时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将组织人员负责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请通过电话、电子信箱给出意见,并尽可能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意见采纳与否的及时反馈。
实施单位:河南 (略)
地址: (略) 康店镇民营科技创业园
联系人:刘嘉琪电话:0371-*
评价单位: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财富广场3号楼1303
联系人:张亮亮邮箱:*@*q.com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并填写意见表:
链接:http://**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河南 (略)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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