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开展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暨全国学联会员团体备案的工作提示
关于常态化开展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暨全国学联会员团体备案的工作提示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相关工作安排,现将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暨全国学联会员团体备案工作提示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研究生会。
二、备案方式
将采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企业微信“全国 (略) ”)以学年为周期完成信息上报备案。
三、备案内容
高校学生会组织备案包括8部分内容。
1.基本信息:团体名称、章程、会员人数、 (略) (系)学生会组织数等。
2.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情况:召开时间、主要议程、工作报告、学生代表人数、代表产生办法、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和选举办法、常设机构情况(常任代表会议/委员会)等。
3.机构人员情况:主席团和各工作部门名称、职能、人数,学生会工作机构成立团支部情况(先填报主席团相关信息,再填报各部门信息)。
4.党的领导、团的指导落实情况:学校党委听取汇报情况、学校团委具体指导情况、学生会秘书长基本信息等。
5.工作人员培训和述职评议情况:春、秋季学期培训覆盖人数,述职评议时间、实施办法。
6. (略) (系)学生会组织情况:基本信息和关键改革举措完成情况。
7.优秀案例:“我为同学做实事”服务同学项目、“学生会改革进行时”自身改革项目简介,每类项目各提交1个典型案例,围绕背景、做法、成效形成不多于1000字的材料。
8.自评公开情况:自评公开链接、同学反映的主要问题。
四、工作流程
1.自评和公开:各高校团委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围绕2023—2024学年改革进展开展自评,并于10月30日前 (略) 上公开(《自评公开模板》见附件),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备案:10月31日前,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按照备案内容要求的八个模块在企业微信(电脑端)“全国 (略) ”向省学 (略) 提交2023—2024学年备案申请。
3.复核和满意度测评:省学 (略) 对全省高校备案内容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反馈高校党委、团委并报全国学 (略) 汇总。省学 (略) 将结合复核工作,随机抽取该学生会组织1%的会员(即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测评),组织填报对学生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测评问卷;访谈学校党委分管学生会工作的负责同志。
五、注意事项
1.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组织要认识到自评公开对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塑造学生会清新阳光组织形象的重要意义。自评公开渠道应为校团委微信公众号或本学生会组织微信公众号。自评公开具体内容应直接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发布在推送中,不得以“阅读原文”查看、网盘下载等形式设置。
2.各高校团委负责人、学生会秘书长、研究生会秘书长等人员请提前下载“企业微信”PC端,团 (略) 操作手册。
3.2024年8月20日前召开本学年(2023—2024学年)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组织备案,8月20日后召开本学年(2023—2024学年)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请于大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及时完成组织备案。
4.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全国 (略) ”提交2023—2024学年备案申请前,相关材料内容请提前与省学 (略) 相关负责人联系,进行初步审核, (略) 进行省级复核。
联系人:*宇彤
联系电话:027-*
电子邮箱:*@*26.com
附件:自评公开模板
附件
湖北 (略) 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3—2024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t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t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 (略) 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t是 □否 | 实有32 人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t是 □否 | 实有5 人 |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t是 □否 | 实有6个 | |||
6.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 t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t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 (略) 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和广大同学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同学完善知识结构,努力为同学健康成长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74/283 | |
14 | 王思婷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34/182 |
15 | 郭沣仪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28/43 |
16 | 黄婕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8/96 |
17 | 刘臣臣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 级 | 5/46 |
18 | 袁圣雄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30/96 |
19 | 吕遥珊 | 共青团员 | 财 (略) | 2023级 | 15/54 |
20 | 白玉垚 | 共青团员 | 教 (略) | 2023级 | 16/55 |
21 | 彭嘉欣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7/45 |
22 | 刘政威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45/105 |
23 | 王彬吉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37/115 |
24 | 李长顺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5/51 |
25 | 陈佳钰 | 共青团员 | 教 (略) | 2023级 | 21/213 |
26 | 彭希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28/213 |
27 | 王萍 | 共青团员 | 教 (略) | 2023级 | 66/213 |
28 | 李秦语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8/56 |
29 | 冯赢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3/182 |
30 | 沈春芳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0/100 |
31 | 陈柏瑞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80/621 |
32 | 孟非凡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39/100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改进完善学生会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湖北 (略) 学生会组织发展,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等学生会组织改革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 (略) 学生会代表、 (略) 学生代表为主,校团委共同参与。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为湖北 (略)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分为常规考评和集中述职,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期末。其中常规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加强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为宗旨。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思想引领、理论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之中。
(二)品行纪律(25分)
1.品德端正、尊师重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略) 分;
2.落实《湖北 (略) 学生会章程》,践行校学生会各类规章制度。
(三)学业发展(25分)
1.重视专业学衡好学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 (略) 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和广大同学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同学完善知识结构,努力为同学健康成长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74/283
14
王思婷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34/182
15
郭沣仪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28/43
16
黄婕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8/96
17
刘臣臣
共青团员
(略)
2023 级
5/46
18
袁圣雄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30/96
19
吕遥珊
共青团员
财 (略)
2023级
15/54
20
白玉垚
共青团员
教 (略)
2023级
16/55
21
彭嘉欣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7/45
22
刘政威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45/105
23
王彬吉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37/115
24
李长顺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5/51
25
陈佳钰
共青团员
教 (略)
2023级
21/213
26
彭希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28/213
27
王萍
共青团员
教 (略)
2023级
66/213
28
李秦语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8/56
29
冯赢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3/182
30
沈春芳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0/100
31
陈柏瑞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80/621
32
孟非凡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39/100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改进完善学生会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湖北 (略) 学生会组织发展,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等学生会组织改革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 (略) 学生会代表、 (略) 学生代表为主,校团委共同参与。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为湖北 (略)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分为常规考评和集中述职,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期末。其中常规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加强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为宗旨。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思想引领、理论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之中。
(二)品行纪律(25分)
1.品德端正、尊师重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略) 分;
2.落实《湖北 (略) 学生会章程》,践行校学生会各类规章制度。
(三)学业发展(25分)
1.重视专业学衡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争做先进和表率。
(四)工作成效(25分)
1.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执行能力及思考能力。顺利实施本职岗位工作,落实校学生会相关要求,有明确的工作计划。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兢兢业业、积极工作。善于联系学生,活动开展成效显著。
第七条常规考评贯穿学年,一般于学年末进行统计。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60%。考评计算方式如下:
主席团成员评分= (略) 学生会代表、 (略) 学生代表评分×50%+校团委评分×50%
部门负责人评分=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评分×35%+校学生会所在部门成员评分×35%+校团委评分×30%
第三章集中述职
第八条集中述职一般于学期末举行,通过查看学年总结材料及现场听取述职汇报方式完成。
(一)工作总结。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品行纪律状况、学业发展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等方面情况。
(二)述职汇报。结合校学生会职能定位,真实准确、亮点突出、详实清晰地进行现场汇报,并接受评议委员会的答辩提问。
第九条集中述职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40%。集中述职汇报评分=校团委评分×50%+ (略) 学生会代表、 (略) 学生代表评分×50%
第四章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条校学生会根据常规考评和集中述职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
最终述职评议等级:总分≥90分为优秀,>80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流程、结果将公开,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与反馈。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依据评议结果进行评优联评,总评优率为学生骨干人数的20%。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共青团湖北 (略) 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陈雯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陈雯 | 是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 (略) 邮箱*@*63.com或全国学 (略) *@*26.com反映。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相关工作安排,现将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暨全国学联会员团体备案工作提示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研究生会。
二、备案方式
将采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企业微信“全国 (略) ”)以学年为周期完成信息上报备案。
三、备案内容
高校学生会组织备案包括8部分内容。
1.基本信息:团体名称、章程、会员人数、 (略) (系)学生会组织数等。
2.全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情况:召开时间、主要议程、工作报告、学生代表人数、代表产生办法、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和选举办法、常设机构情况(常任代表会议/委员会)等。
3.机构人员情况:主席团和各工作部门名称、职能、人数,学生会工作机构成立团支部情况(先填报主席团相关信息,再填报各部门信息)。
4.党的领导、团的指导落实情况:学校党委听取汇报情况、学校团委具体指导情况、学生会秘书长基本信息等。
5.工作人员培训和述职评议情况:春、秋季学期培训覆盖人数,述职评议时间、实施办法。
6. (略) (系)学生会组织情况:基本信息和关键改革举措完成情况。
7.优秀案例:“我为同学做实事”服务同学项目、“学生会改革进行时”自身改革项目简介,每类项目各提交1个典型案例,围绕背景、做法、成效形成不多于1000字的材料。
8.自评公开情况:自评公开链接、同学反映的主要问题。
四、工作流程
1.自评和公开:各高校团委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围绕2023—2024学年改革进展开展自评,并于10月30日前 (略) 上公开(《自评公开模板》见附件),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备案:10月31日前,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按照备案内容要求的八个模块在企业微信(电脑端)“全国 (略) ”向省学 (略) 提交2023—2024学年备案申请。
3.复核和满意度测评:省学 (略) 对全省高校备案内容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反馈高校党委、团委并报全国学 (略) 汇总。省学 (略) 将结合复核工作,随机抽取该学生会组织1%的会员(即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测评),组织填报对学生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测评问卷;访谈学校党委分管学生会工作的负责同志。
五、注意事项
1.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组织要认识到自评公开对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塑造学生会清新阳光组织形象的重要意义。自评公开渠道应为校团委微信公众号或本学生会组织微信公众号。自评公开具体内容应直接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发布在推送中,不得以“阅读原文”查看、网盘下载等形式设置。
2.各高校团委负责人、学生会秘书长、研究生会秘书长等人员请提前下载“企业微信”PC端,团 (略) 操作手册。
3.2024年8月20日前召开本学年(2023—2024学年)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组织备案,8月20日后召开本学年(2023—2024学年)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请于大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及时完成组织备案。
4.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全国 (略) ”提交2023—2024学年备案申请前,相关材料内容请提前与省学 (略) 相关负责人联系,进行初步审核, (略) 进行省级复核。
联系人:*宇彤
联系电话:027-*
电子邮箱:*@*26.com
附件:自评公开模板
附件
湖北 (略) 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3—2024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t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t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 (略) 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t是 □否 | 实有32 人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t是 □否 | 实有5 人 |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t是 □否 | 实有6个 | |||
6. 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 t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t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 (略) 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和广大同学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同学完善知识结构,努力为同学健康成长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74/283 | |
14 | 王思婷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34/182 |
15 | 郭沣仪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28/43 |
16 | 黄婕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8/96 |
17 | 刘臣臣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 级 | 5/46 |
18 | 袁圣雄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30/96 |
19 | 吕遥珊 | 共青团员 | 财 (略) | 2023级 | 15/54 |
20 | 白玉垚 | 共青团员 | 教 (略) | 2023级 | 16/55 |
21 | 彭嘉欣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7/45 |
22 | 刘政威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45/105 |
23 | 王彬吉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37/115 |
24 | 李长顺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5/51 |
25 | 陈佳钰 | 共青团员 | 教 (略) | 2023级 | 21/213 |
26 | 彭希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28/213 |
27 | 王萍 | 共青团员 | 教 (略) | 2023级 | 66/213 |
28 | 李秦语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8/56 |
29 | 冯赢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3/182 |
30 | 沈春芳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0/100 |
31 | 陈柏瑞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180/621 |
32 | 孟非凡 | 共青团员 | (略) | 2023级 | 39/100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改进完善学生会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湖北 (略) 学生会组织发展,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等学生会组织改革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 (略) 学生会代表、 (略) 学生代表为主,校团委共同参与。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为湖北 (略)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分为常规考评和集中述职,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期末。其中常规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加强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为宗旨。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思想引领、理论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之中。
(二)品行纪律(25分)
1.品德端正、尊师重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略) 分;
2.落实《湖北 (略) 学生会章程》,践行校学生会各类规章制度。
(三)学业发展(25分)
1.重视专业学衡好学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 (略) 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和广大同学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同学完善知识结构,努力为同学健康成长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74/283
14
王思婷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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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沣仪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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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婕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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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臣臣
共青团员
(略)
2023 级
5/46
18
袁圣雄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30/96
19
吕遥珊
共青团员
财 (略)
2023级
15/54
20
白玉垚
共青团员
教 (略)
2023级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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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嘉欣
共青团员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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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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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彬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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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顺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5/51
25
陈佳钰
共青团员
教 (略)
2023级
21/213
26
彭希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28/213
27
王萍
共青团员
教 (略)
2023级
66/213
28
李秦语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8/56
29
冯赢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3/182
30
沈春芳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0/100
31
陈柏瑞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180/621
32
孟非凡
共青团员
(略)
2023级
39/100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改进完善学生会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湖北 (略) 学生会组织发展,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等学生会组织改革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 (略) 学生会代表、 (略) 学生代表为主,校团委共同参与。
第三条述职评议对象为湖北 (略)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述职评议内容分为常规考评和集中述职,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期末。其中常规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加强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为宗旨。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思想引领、理论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之中。
(二)品行纪律(25分)
1.品德端正、尊师重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略) 分;
2.落实《湖北 (略) 学生会章程》,践行校学生会各类规章制度。
(三)学业发展(25分)
1.重视专业学衡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争做先进和表率。
(四)工作成效(25分)
1.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执行能力及思考能力。顺利实施本职岗位工作,落实校学生会相关要求,有明确的工作计划。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兢兢业业、积极工作。善于联系学生,活动开展成效显著。
第七条常规考评贯穿学年,一般于学年末进行统计。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60%。考评计算方式如下:
主席团成员评分= (略) 学生会代表、 (略) 学生代表评分×50%+校团委评分×50%
部门负责人评分=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评分×35%+校学生会所在部门成员评分×35%+校团委评分×30%
第三章集中述职
第八条集中述职一般于学期末举行,通过查看学年总结材料及现场听取述职汇报方式完成。
(一)工作总结。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品行纪律状况、学业发展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等方面情况。
(二)述职汇报。结合校学生会职能定位,真实准确、亮点突出、详实清晰地进行现场汇报,并接受评议委员会的答辩提问。
第九条集中述职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40%。集中述职汇报评分=校团委评分×50%+ (略) 学生会代表、 (略) 学生代表评分×50%
第四章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条校学生会根据常规考评和集中述职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
最终述职评议等级:总分≥90分为优秀,>80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流程、结果将公开,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与反馈。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依据评议结果进行评优联评,总评优率为学生骨干人数的20%。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共青团湖北 (略) 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陈雯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陈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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