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56、B57、B100局部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地块图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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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56、B57、B100局部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地块图则的批复

石井镇人民政府:

  《南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B56、B57、 (略) 部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地块图则》文本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B56、B57、 (略) 部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地块图则》的规划方案, (略) (略) 北路东侧, (略) 前村, (略) 前路, (略) 北侧。总用地面积18.3810公顷。

  二、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市 (略) 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的《南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B56、B57、 (略) 部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地块图则》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井镇人民政府:

  《南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B56、B57、 (略) 部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地块图则》文本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B56、B57、 (略) 部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地块图则》的规划方案, (略) (略) 北路东侧, (略) 前村, (略) 前路, (略) 北侧。总用地面积18.3810公顷。

  二、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市 (略) 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的《南安高新技术产业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B56、B57、 (略) 部地块动态维护论证报告及地块图则》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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