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市民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市民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的批复

市 (略) :

  《 (略) (略) 关于呈报审批< (略) 民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的请示》(南资源〔2024〕6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市民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120.3400公顷,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 (略) 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 (略) 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四、经批准后的《 (略) 民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 (略) 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 (略) :

  《 (略) (略) 关于呈报审批< (略) 民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的请示》(南资源〔2024〕6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市民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120.3400公顷,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 (略) 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 (略) 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四、经批准后的《 (略) 民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4年)》 (略) 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