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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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市发改投资字〔2024〕56号

(略) (略) :

报来《 (略) 审判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 (略) 对案件审查、远程合议、视频会议以及廉政方面业务需要和信息化建设需求,满足新 (略) 形象和公信力建设的要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略) 审判业务用房改造项目(2407-*-04-01-*)。

项目单位为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略) 。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对现有三楼干警会议室、法官通道和调解室进行合并改造,改造面积307.99平方米,包括拆除少量非承重墙,地板拆除并重新铺装,以及强弱电布线等工程,采购安装多功能会议设施设备等。二是加装2部阳光电梯,设计总面积228.96平方米,建设高度40.5米,钢结构电梯井道占地5.41平方米,按6级抗震烈度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49.*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在建设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七、 (略)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略) 审判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审核,同意以上招标事项。


?吉市发改投资字〔2024〕56号

(略) (略) :

报来《 (略) 审判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 (略) 对案件审查、远程合议、视频会议以及廉政方面业务需要和信息化建设需求,满足新 (略) 形象和公信力建设的要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略) 审判业务用房改造项目(2407-*-04-01-*)。

项目单位为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略) 。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对现有三楼干警会议室、法官通道和调解室进行合并改造,改造面积307.99平方米,包括拆除少量非承重墙,地板拆除并重新铺装,以及强弱电布线等工程,采购安装多功能会议设施设备等。二是加装2部阳光电梯,设计总面积228.96平方米,建设高度40.5米,钢结构电梯井道占地5.41平方米,按6级抗震烈度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49.*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在建设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七、 (略)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略) 审判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审核,同意以上招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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