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棣县德恩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外培训机构拟终止办学的公示
关于无棣县德恩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外培训机构拟终止办学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无棣县教 (略) 等3部门《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进行登记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无棣县德恩 (略)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略),校外培训机构经董事会决议终止办学,我局依法受理终止办学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若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 (略) 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依法注销办学许可证。
联系电话:0543-(略)
联系地址:无棣县行政 (略) 二楼社会事务股
邮政编码:(略)
无棣县行政 (略)
2024年10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无棣县教 (略) 等3部门《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进行登记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无棣县德恩 (略)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略),校外培训机构经董事会决议终止办学,我局依法受理终止办学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若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 (略) 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依法注销办学许可证。
联系电话:0543-(略)
联系地址:无棣县行政 (略) 二楼社会事务股
邮政编码:(略)
无棣县行政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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