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光孝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越秀区海珠北路101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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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光孝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越秀区海珠北路101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24〕1447号



广 (略) :


《广 (略) 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孝寺建设控制地带 (略) (略) 101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请示》(粤文物审〔2024〕1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光孝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 (略) (略) 101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一、所报方案应深化前期勘察,补充必要考古工作。根据光孝寺保护规划相关管理规定优化电梯外立面材质和色彩,注意避免眩光。补充电梯做法说明及图纸,注意核算消防通道要求。补充相关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控施工振动、扬尘等对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 (略) 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 (略)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略)


2024年9月29日

, (略)

文物保函〔2024〕1447号



广 (略) :


《广 (略) 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孝寺建设控制地带 (略) (略) 101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请示》(粤文物审〔2024〕1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光孝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 (略) (略) 101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一、所报方案应深化前期勘察,补充必要考古工作。根据光孝寺保护规划相关管理规定优化电梯外立面材质和色彩,注意避免眩光。补充电梯做法说明及图纸,注意核算消防通道要求。补充相关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严控施工振动、扬尘等对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 (略) 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 (略)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略)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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