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军与四川双禹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遂船劳人仲案〔2024〕69号案件仲裁裁决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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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军与四川双禹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遂船劳人仲案〔2024〕69号案件仲裁裁决书送达公告

四川双 (略) :

本委受理的廖军与你单位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遂船劳人仲案〔2024〕6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 (略) (略) 燕山街46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略) 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四川双 (略) :

本委受理的廖军与你单位劳动关系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遂船劳人仲案〔2024〕6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 (略) (略) 燕山街46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略) 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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