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林下药植示范区—种植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林下药植示范区—种植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
(略) (略) :
报来《关于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林下药 (略) —种植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龙林函〔2024〕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生态文 (略) 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闽财资环〔2024〕13号),为加强对林下种植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推广应用,辐射带动提高林下种植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林下药 (略) —种植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
二、项目业主: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
三、项目实施地点:上杭县白砂镇朋新村、樟黄村、岭背村。
四、项目实施内容:种植250亩骨碎补、20亩金毛狗蕨、30亩淫羊藿等共计300亩林下药 (略) 以及配套的喷灌系统、4.5公里肥料输送系统(轨道车)。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按*元控制,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基本预备费*元。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申请国家生态文 (略) 补助资金、上级补助等支持, (略) 财政及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请据此复函加强督促指导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依法依规加快组织实施,落实落细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安全和效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略) (略) :
报来《关于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林下药 (略) —种植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函》(龙林函〔2024〕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生态文 (略) 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闽财资环〔2024〕13号),为加强对林下种植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推广应用,辐射带动提高林下种植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林下药 (略) —种植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
二、项目业主: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
三、项目实施地点:上杭县白砂镇朋新村、樟黄村、岭背村。
四、项目实施内容:种植250亩骨碎补、20亩金毛狗蕨、30亩淫羊藿等共计300亩林下药 (略) 以及配套的喷灌系统、4.5公里肥料输送系统(轨道车)。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按*元控制,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基本预备费*元。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申请国家生态文 (略) 补助资金、上级补助等支持, (略) 财政及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请据此复函加强督促指导福建省上杭白砂国有林场依法依规加快组织实施,落实落细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安全和效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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