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内河节制闸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海曙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内河节制闸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略) 水利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 (略) 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内河节制闸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请示》(海水投〔2024〕3号)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内河节制闸工程(二期)
二、项目统一编码:2102-#-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 (略) 。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七座新建节制闸(下林河闸、合心河闸、西塘河闸、西塘河配套节制闸、泗州横河闸、联丰新村河闸、跃进河闸),总净宽104.84m。主要建设内容为跃进河闸采用支臂下卧门型式;西塘河闸、泗州横河闸、下林河闸、联丰新村河闸采用钢坝型式;合心河闸、西塘河闸配套节制闸采用装配式。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790.#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 (略) 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发 (略)
2024年9月13日
(略) (略) 水利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 (略) 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内河节制闸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请示》(海水投〔2024〕3号)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内河节制闸工程(二期)
二、项目统一编码:2102-#-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 (略) 。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七座新建节制闸(下林河闸、合心河闸、西塘河闸、西塘河配套节制闸、泗州横河闸、联丰新村河闸、跃进河闸),总净宽104.84m。主要建设内容为跃进河闸采用支臂下卧门型式;西塘河闸、泗州横河闸、下林河闸、联丰新村河闸采用钢坝型式;合心河闸、西塘河闸配套节制闸采用装配式。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790.#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 (略) 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发 (略)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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