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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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复函

(略) (略) 龙观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 (略) 龙观乡人民政府关于要求给予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函》(海龙政〔2024〕29号)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405-*-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龙观乡龙溪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龙溪村内排污排水管道铺设与修复,新建隔油池, (略) 理终端设施提升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99.*元,其中工程费用156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元,预备费52.*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4个月,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1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 (略) 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发 (略)

2024年9月19日


(略) (略) 龙观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 (略) 龙观乡人民政府关于要求给予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立项的函》(海龙政〔2024〕29号)收悉,根据《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溪村污水设施提升工程

二、项目统一编码:2405-*-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龙观乡龙溪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龙溪村内排污排水管道铺设与修复,新建隔油池, (略) 理终端设施提升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99.*元,其中工程费用156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8.*元,预备费52.*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4个月,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1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 (略) 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海资交管办〔2023〕7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 (略) 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如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x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发 (略)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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