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公共实训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6】第42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将《公共实训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公共实训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委托单位:浙川县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3、编制单位:河南省煦邦 (略)
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或有污染风险的固体废物堆放或填理;历史上地 (略) 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士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有污染风险的弃土、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地 (略) 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活动或迹象。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调查结束,该地块土壤环境能满足规划用途。
根据《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6】第42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将《公共实训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公共实训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委托单位:浙川县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3、编制单位:河南省煦邦 (略)
初步调查结果:本地块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或有污染风险的固体废物堆放或填理;历史上地 (略) 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士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有污染风险的弃土、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地 (略) 域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活动或迹象。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本次调查结束,该地块土壤环境能满足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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