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备案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诊所备案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灌南沈氏眼科诊所备案材料,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发放了诊所备案凭证。为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灌南沈氏眼科诊所

地址:灌南县新安 (略) 12号

主要负责人:沈德祥

诊疗科目:眼科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备案编号:PDY(略)D2292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备案日期:2024年10月12日

公示期间情况反映受理单位: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灌南沈氏眼科诊所备案材料,经审查,符合备案要求,发放了诊所备案凭证。为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灌南沈氏眼科诊所

地址:灌南县新安 (略) 12号

主要负责人:沈德祥

诊疗科目:眼科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备案编号:PDY(略)D2292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备案日期:2024年10月12日

公示期间情况反映受理单位: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8-(略)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